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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谷部第二十四卷 谷之三-豇豆

  • 文章导读:本草纲目-谷部第二十四卷 谷之三-豇豆

           (《纲目》,江、绛二音)
           【释名】 KT (音绛双)。
           时珍曰∶此豆红色居多,荚必双生,故有豇、 KT 之名。《广雅》指为胡豆,误矣。
           【集解】时珍曰∶豇豆处处三、四月种之。一种蔓长丈余,一种蔓短。其叶俱本大末尖,嫩时可茹。其花有红、白二色。荚有白、红、紫、赤、斑驳数色,长者至二尺,嫩时充菜,老则收子。此豆可菜、可果、可谷,备用最多,乃豆中之上品,而本草失收,何哉?
           【气味】甘、咸,平,无毒。
           【主治】理中益气,补肾健胃,和五脏,调营卫,生精髓,止消渴、吐逆泄痢,小便数,解鼠莽毒(时珍)。
           【发明】时珍曰∶豇豆开花结荚,必两两并垂,有习坎之义。豆子微曲,如人肾形,所谓豆为肾谷者,宜以此当之。昔卢廉夫教人补肾气,每日空心煮豇豆,入少盐食之,盖得此理。与诸疾无禁,但水肿忌补肾,不宜多食耳。又《袖珍方》云∶中鼠莽毒者,以豇豆煮汁饮即解。欲试者,先刈鼠莽苗,以汁泼之,便根烂不生。此则物理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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