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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谷部第二十三卷 谷之二-草

  • 文章导读:本草纲目-谷部第二十三卷 谷之二-草

           (《海药》)
           【释名】自然谷(《海药》)、禹余粮。
           【集解】藏器曰∶《博物志》云∶东海洲上有草名曰 。有实,食之如大麦。七月熟,民敛获至冬乃讫。呼为自然谷,亦曰禹余粮。此非石之禹余粮也。
           曰∶ 实如球子,八月收之。彼民常食,中国未曾见也。
           时珍曰∶按∶《方孝孺集》有海米行,盖亦 草之类也。其诗云∶海边有草名海米,大非蓬蒿小非荠。妇女携篮昼作群,采摘仍于海中洗。归来涤釜烧松枝,煮米为饭充朝饥。莫辞苦涩咽不下,性命聊假须臾时。
           子 【气味】甘,平,无毒。
           【主治】不饥,轻身(藏器)。补虚羸损乏,温肠胃,止呕逆。久食健人(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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