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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草部第十八卷 草之七-白花藤

  • 文章导读:本草纲目-草部第十八卷 草之七-白花藤

           (《唐本草》)
           【集解】恭曰∶生岭南、交州、广州平泽。苗似野葛。叶似女贞,茎叶俱无毛而白花。
           其根似葛而骨柔,皮浓肉白,大疗毒,用根不用苗。
           保升曰∶蔓生白花,叶有细毛,根似牡丹,骨柔皮白而浓,凌冬不凋。
           曰∶凡使勿用菜花藤,真相似,只是味酸涩。白花藤味甘香,采得去根细锉,阴干用。
           【气味】苦,寒,无毒。
           【主治】解诸药、菜、肉中毒。渍酒,主虚劳风热(《唐本》)。
           【发明】时珍曰∶苏言用根,雷言用苗,都可用尔。按∶葛洪《肘后云∶席辨刺史在岭南日久,言俚人皆因饮食入毒,多不即觉,渐不能食,或心中渐胀,先寒 似瘴。急含白银,一宿变色者即是也。银青是蓝药,银黄赤是KT 药。KT ,音混也。但取白花藤四两,出 州者为上,不得取近野葛生者,洗切,同干蓝实四两,水七升,煮取半,空腹顿服。少闷勿怪,其毒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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