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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脉诀乳海-卷五-杂病生死歌 |
腹胀浮大是出厄。虚小命殂须努力。
腹胀之病。有寒有热。有虚有实。有久有暴。病证不同。治法各异。大抵皆由于阳气外虚。阴气内积。诊得其脉浮大。则阳气尚不甚虚。阴气犹不甚积。且诸阳为表。阳气易已。故曰出厄。若脉虚小。则脾胃已虚。病当在里。诸里为阴。阴病难已。故曰命殂。
按巢氏病源曰。腹痛者。由阳气外虚。阴气内积故也。阳气内虚。受风冷邪气。风冷。阴气也。冷积于脏腑之间不散。与脾气相壅。虚则胀。故腹满而气微喘。诊其脉。右手寸口气口以前。手阳明经也。脉浮为阳。按之牢强。谓之为实。阳实者。病腹满气喘嗽。左手关上脉。足少阳经也。阴实者。病腹胀满。烦扰不得卧也。关脉实。则腹满响。关上脉浮而大。风在胃内。腹胀急。心内澹澹。食欲呕逆。关脉浮。腹满不欲食。脉浮为是虚满。左手尺中。神门以后脉。足少阴经。沉者为阴。阴实者。病苦小腹满。左手尺中阴实者。肾实也。苦腹胀善鸣。左手关后。尺中脉浮为阳。阳实者。膀胱实也。苦少腹满。引腰痛。脉来外涩者。为奔腹胀满也。病苦腹满而喘。脉反滑利而沉。皆为逆。死不治。腹胀脉浮者生。虚小者死。其汤熨针石。别有正方。
下利微小却为生。脉大浮洪无瘥日。
下利之证。虽在脾肾。其见证在于大肠。大肠属庚金。脉若微小。则火犹不甚。而庚金无伤。故曰生。若遇浮大而洪。则为丙火来克庚金。其邪方炽。故曰无瘥日也。
按儒门事亲云。肠 下脓血。脉沉小流通者佳。数疾且大有热者死。经云。肠 便血。身热则死。寒则生。又云。肠 下白沫。脉沉则生。浮则死。又云。肠 下脓血。脉悬绝则死。滑大则生。又云。肠 之属。身热脉不悬。绝滑大者生。悬涩者死。以藏期之。又云。肠 筋挛。其脉小细。安静者生。浮大紧者死。洞泄食不化。不得留下。脓血。脉微小速者生。紧息者死。又云泄注。脉缓明小结者生。浮大数者死。
恍惚之病定癫狂。其脉实牢保安吉。寸关尺奇沉细时。如此未闻人救得。
五十九难曰。狂癫之病。何以别之。然。狂之始发。少卧而不饥。自高贤也。自辨智也。自贵倨也。妄笑好歌乐。妄行不休是也。癫病始发。意不乐。直视僵仆。其脉三部阴阳俱盛。经言如此。所谓阴阳俱盛者。即诀所谓实牢也。若寸关尺部沉细。是于三部阴阳俱盛。相反则正气已衰。故云未闻人救得也。戴起宗脉诀刊误。复引难经重阴为癫。谓阴部内见沉涩微短脉。是阳脉不见。而阴独盛。故为癫疾。殊失难经之旨矣。何也。据刊误之意。盛字当作甚字。若仍作或字。则非沉涩微短可知矣。
按二十难云。重阳者狂。重阴者癫。疑于五十九难中错简者。脉经云。诊得癫疾。虚则可治。实则死。又云。癫疾脉实坚者生。脉沉细小者死。又云。癫疾脉搏大滑者。久久自已。其沉小急实不可治。小坚急。亦不可治。
巢氏病源云。脉虚则可治。实则死。又云。紧弦实牢者生。脉细小者死。
消渴脉数大者活。虚小命殂厄难脱。
数大者。阳有余而阴不足。尚可补阴以配阳。若脉虚小。则阴阳俱亏。求其厄脱。不亦难乎。
按经云。消渴脉数大者生。细小浮短者死。又云。消渴脉沉小者生。实坚大者死。
水气浮大得延生。沉细应当是死别。
经云。少阴何以主肾。肾何以主水。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皆积水也。又曰。肾何以能聚水而生病。曰。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故聚水从其类也。上下溢于皮肤。故为 肿。 肿者。聚水而生病也。经言如此。究之由于脾土虚弱。不能制肾水。以至泛滥皮肤而为病。若脉浮大。尚有可生之理。盖浮属风。大属火。风与火皆能耗水。况浮大为阳。阳病易已。脉若沉细。沉细为阴水。则水愈横流而土愈飘没。其不至于死也。盖亦鲜矣。
按脉经云。水病脉洪大可治。微细者不可治之。云水病胀闭。其脉浮大软者生。沉细虚小者死。又云。水病腹大如鼓。脉实者生。虚者死。
霍乱之候脉微迟。气少不语大难医。三部浮洪必救得。古今课定更无疑。
巢氏病源曰。诊其脉来代者霍乱。又曰。脉代而绝者亦霍乱。霍乱脉大可治。微细不可治。霍乱吐下脉迟气息劣。口不欲言者。不可治。观巢氏之说。正与脉诀相符。非为臆说。戴起宗刊误。谓脉经所无。以脉诀为自创之例。何其谬哉。而刊误所论。皆循纸上筌蹄。并未临证消息之耳。夫霍乱者。乃冷热不和。清浊相干。以致卒然心腹绞痛。其疾挥霍撩乱。故名霍乱。其始发也。则乱于里。甚则手足厥逆。而脉沉伏。不足为怪。将解。则循手足阳明之窍以出。在上则吐。在下则泻。其脉渐复而出矣。若不吐不泻。脉亦不出。手足厥逆。目闭而不欲言。此为阴霍乱。乃危证也。若内服大温之剂。外用灸关元气海之法。亦有能活者。
鼻衄吐血沉细宜。忽然浮大即倾危。
血虚。脉虚。理也。今吐衄二病。皆失血之证也。血既去。其脉当沉细无力。
今反见浮大。浮大属火。乃火逼血而错经妄行。无巳时也。
病患脉健不用治。健人脉病号行尸。
所谓不用治者。乃不治自愈也。前诀形证相反。歌云健人脉病号行尸。病患脉健亦如之。所谓亦如之者。即内经所云。形肉已脱。九候虽调犹死也。此诀所云。正恐后人滞于前诀。而复歌曰。病患脉健不用治。健人脉病号行尸。亦得经所云。形肉有余。脉气不足死。脉气有余。形肉不足生。又仲景曰。脉病患不病。名曰行尺。以无生气。卒眩仆不识人则死。人病脉不病。名曰内虚。以无谷神虽因无苦。刊误亦知有此二说。乃不为此诀之释。而故为前诀之释。其偷心为何如也。
按脉经云。人病脉不病者生。脉病患不病者死。
心腹痛脉沉细宜。浮大弦长命必殂。
巢元方曰。心腹痛者。由脏腑虚弱。风寒客于其间。邪气发作。与正气相击。上冲于心。则心痛。下攻于腹。则腹痛。上下相攻。故心腹绞痛气不得息。诊其脉。左手寸口人迎以前脉。手少阴经也。沉者为阴。阴虚者病苦心腹痛。难以言心。如寒伏心腹 痛不得息。脉沉小者生。大 疾者死。心腹痛脉沉细小者生。浮大而疾者死。刊误引用巢氏病源而不及此。是诚何心哉。
按经云。心腹痛。痛不得息。脉细小迟者生。坚大疾者死。
顿痛短涩应须死。浮滑风痰必易除。
头为诸阳之会。其痛因不一也。短涩为阴脉。故非所宜。若脉见浮滑。浮则为风。滑则为痰。驱逐风痰。其病自已。故曰。必易除也。
按经言。形脉与病相反者死。奈何。然。病若头痛目痛。脉反短涩者死。
中风口噤迟浮吉。急实大数三魂孤。
巢氏病源曰。诸阳经皆在于头。三阳之经。并络入颔颊。夹于口。诸阳为风寒所客。则筋急。故口噤不开也。诊其脉迟者生。准绳云。风邪中人。六脉多沉伏。亦有脉随气奔指下洪盛者。迟浮吉。坚大急疾凶。大抵中风之证。风火居多。绀珠经曰。以火为本。以风为标。心火暴甚。肾水必衰。肺金既摧。肝木自旺。如脉浮而迟。浮则风犹在表。迟则火犹不炽。故以为吉。若急实大数。则风火炽盛。而中藏入里矣。其病必凶也。
鱼口气粗难得瘥。面赤如妆不久居。
脉经云。病患口如鱼口。不能复闭。而气出多不反者死。是人身之元气。不得归于丹田。奔越而上。故口如鱼口而气粗也。面赤如妆者。虚阳载上也。
中气发直口吐沫。
张世贤曰。发乃血之余。心不能生血。发必焦枯梗直。涎乃脾之液。脾绝则涎不收摄。故涎从口中吐出也。
喷药闷乱起复苏。
范曰。咽主咽物。咽为胃之系。下连胃脘。为水谷之道路。胃经为风痰所扰。闷乱而药不下咽。喷吐于其外。岂可望有苏醒之期。张世贤释起当作岂。愚谓亦不必改。诀之意。皆言有时闷乱。有时苏醒。暂开复闭。终为不起之证也。
咽喉拽锯水鸡响。
咽喉者。气之道路也。风痰壅塞。道路窒碍。故作水鸡之声也。
摇头上窜气长嘘。
凡人之头。犹木之梢。火之尖也。风火相煽。故摇头上窜。张世贤曰。气长嘘出多入少。皆真元散失之候也。
病患头面青黑暗。
青属肝。黑属肾。倘色明润。犹有可生之理。更加惨暗。则肝肾已绝矣。
汗透毛端恰似珠。
经曰。六阳气俱绝者。则阴与阳相离。阴阳相离。则腠理泄绝。汗乃出。大如贯珠。转出不流。则气先死。
眼小目瞪不须治。
经云。睛不转而仰视。此太阳已绝。
诈汗如油不可苏。
别本诈字为作字。若根据油字义。当作榨汗。言阴阳相离。逼迫其汗以外泄。如油之滑而不流也。已其并中风死候也。
内实胀腹痛满盈。心下牢强干呕频。手足烦热脉沉细。大小便涩死多真。
肚腹胀满而痛。心下牢强而呕。手足烦热。而大小便涩。池氏谓其内实结绝。气不宣通。若脉大有力。下之犹有可生之理。今脉反见沉细。则又不可下。是阳证而见阴脉也。死可知矣。
外实内热吐相连。下清注谷转难安。忽然诊得脉洪大。莫费神功定不痊。
外实者。表实而无汗。则热气不得外泄。而内迫肠胃。迫于胃故呕。迫于肠故下利清谷。肠与胃。手足阳明也。阳明为燥金。反见洪大之脉。是火来克金。鬼克之邪也。望其痊也难矣。张世贤曰。既泻之后。脉当细小。反得洪大。此为不治之证。勿听子以内热字疑为冷字。非也。
内外俱虚身冷寒。汗出如珠微呕烦。忽然手足脉厥逆。体不安宁必死拼。
勿听子曰。阴盛阳绝则外寒。故汗出如珠而不流。无阳则四肢逆冷。致脾胃无所养。故呕烦。此恶候也。问得脉实而滑。尚有可生之理。谓阴病见阳脉者生也。愚谓身体手足冷。而厥且汗出不止。此阳将脱也。若人安静而不呕烦。脉虽弱而不至悬绝。犹可温而兴也。加以烦躁不宁而呕。则又不可以用辛温之剂。不死奚待也。
按脉经云。内外俱虚。身体冷而汗出。微呕而烦扰。手足厥逆。体不安静者死。
上气喘急候何宁。手足温暖净滑生。反得寒涩脉厥逆。必知归死命须倾。
巢元方曰。肺主于气。若肺气虚实不调。或暴为风邢所乘。则腑脏不利。经络痞涩。气不宣和。则上气也。又曰。喘息低抑其脉滑。手足温者生。涩而四末寒者。死也。愚按上气喘息之人。手足寒者。十居其半。若脉不大不小。得汤火而手足即温。其气稍缓者。未必尽死。若手足寒而脉涩小。得汤火而犹寒者。其死无疑矣。
按脉经云。上气喘息仰昂。其脉滑。手足温者生。脉涩四肢寒者死。又云。上气脉数者死。谓其形损故也。又云。上气注液。其脉虚。宁宁伏匿者生。坚强者死。又云。寒气上攻。脉实而顺滑者生。实而逆涩则死。注太素云。寒气暴上满实如何。曰实而滑则生。实而逆则死矣。其形尽满如何。曰举形尽满者。脉急大坚。尺满而不应如是者。顺则生。逆则死。何为顺则生。逆则死。曰所谓顺者。手足温也。谓逆者。手足寒也。
咳而尿血羸瘦形。其脉疾大必难任。
巢氏曰。肺咳之状。咳而喘息有音声。甚则咳血。又曰。心主血。与小肠合。若心家有热结于小肠。故小便血也。愚谓咳。心火乘肺也。尿血。心火传于小肠也。咳而尿血。以至羸瘦。则病已剧矣。倘脉缓而小。则金不受火克。而咳可已。肺为水之上源。源清则流洁。而尿血可愈。形虽羸瘦。犹有望其生也。今脉反见疾大。则火愈炽。而咳愈增。而小便愈血。欲其生也难矣。
唾血之脉沉弱吉。忽若实大死来侵。
唾血与前鼻衄吐血不同。前之吐血为。呕吐之吐。此之唾血。为唾中见血。圣济总录论曰。邪热熏于肺。则损肺。恚怒气逆。伤于肝。则损肝。肺肝伤动。故令人唾血。如唾中有若红缕者。属肺藏。如胁下先苦痛。而后唾血者。属肝经。俱可折而治之。用紫菀汤。蒲黄散。巢氏病源。复有关上脉微芤为伤肝以唾血。脉沉弱者生。牢实者死。
按脉经云。吐血衄血。脉滑小弱者生。实大者死。又云。唾血脉紧强者死。滑者生。又云。吐血而咳上气。其脉数有热。不得卧者死。
上气浮肿肩息频。浮滑之脉即相成。忽然微细难应救。神功用尽也无生。
巢氏病源曰。肺主于气。候身之皮毛。而气之行。循环脏腑。流通经络。若外为邪所乘。则肤腠闭密。使气内壅。与津液相并。不得洪越。故上气而身肿也。经云。上气面浮肿肩息。其脉大不治。加利必死。今诀云。微细难救。似与脉经相悖。不知脉经所云大不治者。以其上气浮肿属肺病。浮大属火。火能克金。故云大不治。加利必死者。利则大肠亦病。脏与腑俱伤。庚与辛俱绝也。今诀所云。浮滑相成者。浮则为风。滑则为痰。风痰上攻。壅塞气道。去其风痰。则上气自平矣。若微细。则元阳之气衰于下。无根之气逆于上。欲其救也难矣。
中恶腹胀紧细生。若得浮大命逡巡。
巢元方云。中恶者。是人精神衰弱。为鬼神之气。卒中之也。夫人阴阳顺理。荣卫调平。神守则强。邪不干正。若将摄失。宜精神衰弱。便中鬼毒之气。其状卒然心腹刺痛。闷乱犹死。凡卒中恶。腹大而满者。诊其脉紧大而浮者死。紧细而微者生。又中恶吐血数升。脉沉数细者死。浮焱如疾者生。脉经云。卒中恶吐血数升。脉沉数细者死。浮大疾快者生。又曰。卒中恶腹大。四肢满。脉大而缓者生。紧大而浮者死。紧细而微者亦生。愚按中恶。乃阴邪之气也。夫里阴也。血阴也。先入里而伤血。从其类也。故经云。中恶吐血数升。脉沉数细者死。受鬼毒之气。阴血既伤。邪气当循窍而出。今脉反沉细而数。沉细则阴已大伤。数则毒犹在里。故曰死也。若浮大疾快。邪气已出。而内无遗留。故曰生也。经中又云。卒中恶腹大。四肢满。脉大而缓者生。紧大而浮者死。紧细而微者亦生。正与此诀相合。夫中恶而至腹胀。邪已在里。若脉紧细。则毒犹不甚。故曰生。若脉浮大。则既伤其阴。复戕其阳。安得而不命逡巡也。或难曰。上文既云浮大疾快者生。又曰。紧大而浮者死。何前后之相违也。不知前所云者。其血吐则毒气循窍而外出。故脉宜浮大疾快。后所云者。腹胀四肢满。毒在里。紧大而浮者死。紧细而微者亦生。紧大而浮。既伤其阴。复伤其阳也。
紧细而微者。阴阳犹不甚也。
金疮血盛虚细活。急疾大数必危身。
凡遇金疮之证。须审去血盛与不盛。如去血不盛。其脉不必定欲虚细也。张世贤曰。金疮刀刃所伤之疮也。血盛。去血多也。血既出多。脉当虚细。反得急疾数大。风热乘之。其身之所以危也。
按经云。金疮血出太多。其脉虚细者生。实数大者死。又云。金疮出血。脉沉小者生。浮大者死。又云。斫疮出血一二石。脉来大二十日死。又云。斫刺俱有。病多少血出不自止者。七日死。滑细者生。又按金疮一证。最为切要。如两人相争。其人自刎其颈。性命在于顷刻。两家之存亡系焉。倘能救活。其功不小。金疮之方最多。求其万全。盖亦鲜矣。庸医无指。每用活鸡皮敷之。究无一效。后余求得一方。屡试屡验。将药一上。其痛立止。其血立止。真奇方也。况药品平常易制。如人刎颈气颡已断。将丝线缝拢。以药末掺之。将软绢围定。不过数次。即能痊活。故不敢闭天之宝。谨以告诸同人。其方用生松香为末六两。生半夏为末。四两。二共再碾候用。至于些小金疮。不足论矣。
凡脉尺寸紧数形。又似钗直吐转增。此患蛊毒急须救。速求神药命应停。
按蛊字从虫从皿。是合聚虫蛇之类。以器皿盛之。任其相啖食。余一存者。名为蛊。能变化为毒害人。有事之者。以毒害人。多因饮食内行之。中其毒者。其状心痛如被物 。或时面目清黄。变化无常。先伤于膈上。则吐血。食人五脏。下血瘀黑。如烂鸡肝。如不急治之。食脏腑至尽。则死。诊其脉尺寸紧数。是其候也。旦起取井花水未食前当令病患唾水内。唾如柱脚直下沉者。是蛊毒。沉散不至下者。是草毒。治之之法。如败鼓皮、石榴皮、苦瓠瓤、胡荽根、车辖脂、刺 皮、牡丹根、胡荽子、蚯蚓之类。按方治之。或有生者。张世贤释谓钗直如转索。肝气盛也。吐转增。脾气衰也。
木盛则脾绝。其死定无疑。其说恐亦未当。
按经云。三部脉坚而数。如银钗股。蛊毒病必死。数而软。蛊毒病得之生。
中毒洪大脉应生。细微之脉必危倾。吐血但出不能止。命应难返没痊平。
熊宗立将此诀连属上文。非也。上四句言中蛊毒。此四句言中饮食药饵之毒。其意盖曰。凡中毒者。其脉若洪大。则本人之元气。尚能胜毒。故曰生脉。若沉细。则本人之元气。不能胜毒。故曰危也。若吐血不止。则不论脉之洪大沉细。即当以死断之。何也。心为君。其主血脉。毒虽中而未见血。则毒在肠胃。其毒尚缓。或吐或下而解矣。若吐血不止。则毒直犯心君。则其死必矣。戴氏谓他证失血。皆以沉细为生。惟中毒吐血。以洪大为生。其误甚矣。(按经云。人为百药所中伤。脉浮涩而疾者生。微细者死。洪大而迟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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