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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邦止咳露”的疑问

  • 文章导读:

      监管之难

      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李蓉蓉一再强调联邦止咳露的“安全性”。她说,这是经过药监部门批准的处方药,“可待因”含量低于千分之二的国家标准。

      也有法学专家建议:提高对违规销售者的处罚力度,例如对违规药店“禁止从事药品流通销售”,并处以高额罚款。但广州市药监局官员徐国炬认为不太可行,因为目前的处罚标准不可能实现,除非修改法规。

      “特别是城郊接合部一些小药店,监管更薄弱。”徐国炬说,“在广州市药监局稽查分局最近的一次检查中,发现位于广州市远郊有些药店非法销售处方药。”这种观点也得到了国家药监局官员的认可。

      另一个监管难点是网络。尽管在2005年,国家药监局就对互联网药品交易作出严格规定,但其存在的问题还是让他们头疼。“网络禁止止咳露等处方药,”一位官员说,“但你怎么制止呢?难道要把网络警察请过来?”

      徐国炬认为,治理止咳露成瘾的社会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药监部门加强执法监管,还需要对公众安全用药的宣传。现在,每当业内药品经营企业开会,他都要和他的同事们向那些老板们灌输“合法经营”的理念。一些药监局还定期利用手机短信,提醒每个药店老板要遵守“处方药销售规定”,特别是防止含可待因的止咳水违规销售。(文中李乐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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