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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慈善手术存利益困局,部分患儿蹊跷死亡

  • 文章导读:

     

        被拒绝治疗的患儿

      去年10月左右,陈录威在乡卫生院给孩子治病时,一个好心的医生告诉他:“民政部门开始免费为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治病,可以去试试”。 陈录威听到这个消息后兴奋不已,立马就向乡民政办咨询,也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次日一早陈录威到恭城民政局咨询,进行相关条件审查合格后,他如愿以偿地填写了登记表,回家等待医院前来对孩子进行体检。

    不久后,桂林市某医院前来体检后,要他们在家等消息。

      “他们开始说可以做手术,可后来又说做不了。”陈录威告诉《法制周报》记者,当时,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医生表示可以做手术,可后来被民政局送到该医院治疗后,只住了两三天病房就被“请了出来”。

      “他们说这个手术比较复杂、费用高,推荐我们去上海的医院做。”陈一脸的无奈。

      与陈录威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广西荔浦县的“老韦”, “老韦”是病友们送给他的绰号,他真名叫韦华义。

      家境贫苦的“老韦”,10岁的小女儿也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也是在去年10月左右,得知广西民政部门开展“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之后,“老韦”立即把女儿的情况报请有关部门,并得到了批准。事后,女儿被送到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治疗。但住院数天后,也被对方“请了出来”。理由同样是“病情严重,医院做不了”。

      记者从自治区人民医院相关的记录中获悉,住院而未做手术的患儿就有30多名。“有的身体不行,有的我们也做不了。”对为何没给这些符合条件的患儿做手术,医院的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回答,并称,一些病情严重的患儿,其手术费高达10万元,他们已经很亏本了。

      事后,一名患者家属告诉记者,因为每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儿童,只能得到广西省民政厅2.1万元的补助,这些钱直接拨给指定医院,所有手术费用包干。如果医院想多赚钱的话,就会将轻微患儿挑选出来做手术。这样,一个患儿的治疗费就不会超过两万元,医院就可以赚些钱。反之,如果病情比较严重,治疗费用就有可能超过民政部门的补助,医院就会赔钱。

      因此,像小陈晟这样许多符合民政部门救助的患儿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后,便被一些医院以“体质不行”、“病情严重”、“手术复杂”等各种理由拒绝治疗。

      多名患儿死在医院

      比起陈录威与“老韦”的不幸,恭城县观音乡的欧阳群陆则更为不幸。

      “如果现在儿子还活着的话,有3岁了。”欧阳植勤是欧阳群陆与妻子陈丽娟的心肝宝贝,同样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据欧阳群陆介绍,去年12月底,他们接到通知,可以前去动手术。今年1月1日,他们再次抵达南宁。两天后,孩子正式动了手术。因为想留个纪念,手术前一天,他们带着孩子上了南宁市的一照相馆,花60元拍了4张照片。可让他们未曾想到的是,这是孩子生命中最后一次照相了。当时,孩子才两岁零七个月。

      今年1月3日上午11时许,欧阳植勤被推入手术室。手术后,医生声称很成功,但因为给孩子打了麻醉针,还在昏睡中,不方便见面。就这样,在很长一段时间,欧阳植勤等人只能在重症监护室外瞅上一眼。

      1月25日,这是欧阳群陆一生中永远无法忘记的日子。当天,躺在监护室的儿子死了。

      事后,陈丽娟被医生告知,如果他们不要骨灰,可以免费代为焚毁。如果要骨灰的话,就要收1000多元。

      “当时我们实在没有钱,而且按老家的风俗,也不能带夭折的孩子回去。”陈丽娟说,就这样,一条幼小的生命悄然殒落了。

      “对孩子的死,我们想弄清医院是否有责任,可我们出不起鉴定费啊。”陈丽娟说,医院不同意他们看孩子的病历本,也未说清楚死因。他们本想与医院打官司,争取点赔偿,但没有钱请律师。而且在此之前,他们与有关部门已签订了协议,手术出现的后果由家属承担。

      就这样,事情不了了之。

      据记者调查,同一个县城的黄贞蓉的小孩也遭遇了同样的不幸,家属也未能从民政部门或医院获取一分钱的补偿。家人担心黄伤心过度,将小孩的生活照全部烧掉了。如今,她只能每天看着女儿残疾证上的寸照,以解相思之苦。

      “即使是慈善手术,孩子怎么死的,也要给家属一个合理的说法。”一名患者家属十分气愤地表示,如果医院有错,也应该给予补偿。

      那么,在这些被指定的医院里治疗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到底死了多少个呢?由于患儿情况涉及面广,记者无法调查统计,但一位知情人士认为,在手术台上死亡的患儿多达几十个,由于事先都签了协议,家属们也就得不到任何补偿。

     慈善行动被指变味

      据卫生部门统计,由于遗传和环境等因素影响,目前先天性心脏病的发病率为0.7%—0.8%,已经成为危害儿童特别是婴幼儿健康与生命的残酷“杀手”。
     
     
    从理论上推算,广西约有14万先天性心脏病患儿,但广西一年获得治疗的患儿仅有1000例左右。

      从2007年7月起,广西自治区民政厅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将用2至3年时间,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救助。

      这原本是个很鼓舞人心的慈善行动,但一些人却认为这次行动有些变味。

      患者家属俸必梅告诉记者,她女儿也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他们家住桂林附近,市区就有数家三甲医院可以做同类手术,但由于民政部门指定了医院,他们只能乘坐8个小时的汽车,赶到区人民医院治疗。

      “如果多几家医院可供选择,早点做手术就好了!”俸必梅说,在拖延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她的女儿终于等到了手术,但不幸还是去世了。

      “我们不敢要赔偿,也不知道如何要。”俸必梅说。关于手术失败是否给家属进行人道主义补偿时,民政厅的一位负责人告诉她,因为这是慈善手术,他们根本没有能力补偿,原本他们建议指定医院给患者购买保险,但被对方以“费用高”为由拒绝。

      “有些医院跟卫生厅关系好些,当然就获得了利润大的项目。”对于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指定在几家医院治疗的事情,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一名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医院也是“三甲”,完全有能力给病情轻微的患儿做手术,却并不属于有关部门指定的医院。

      桂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的工作人员认为,在桂林至少有5家“三甲”医院,其中几家做先天性心脏病手术也很成功,完全可以在这些医院进行。

      尴尬的慈善手术模式

      据记者调查,“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的救助资金,一部分来自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还有一部分是爱心人士的捐助。这次行动开始后,广西自治区民政厅和卫生厅在全区确定了17家定点医院,各市的定点医院负责当地除先天性心脏病外其他疾病的手术治疗;自治区级定点医院负责全区疑难病症的手术治疗;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则是作为全区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的定点医院。

      “这些救助资金也有个人或团体的捐助,为什么在选择指定医院时不搞听证呢?”一些人对将利润最高、金额涉及数千万元的先天性心脏病的手术,被指定在屈指可数的几家医院的做法,表示了质疑。

      事后,发生的一些事情似乎证实了市民的质疑。

      被指定做先天性心脏病手术的五家医院之一的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们做这项手术是亏本的,有些患儿花费了上10万元,但他们从民政部门获得的补助却不过区区两万多元。而且,一些复杂的手术,他们也无法做,一般都建议家长去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的大医院。至于为何不请外地专家来广西做手术,对方表示费用太高。

      据区民政厅的一名官员介绍,他们当时制定每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补助2.1万元的价位,是咨询了数家做该类手术的医院和卫生厅的,价格定得比较合理。一般来说,该类轻微患儿的手术费为1万多元,剩余的就归医院赚了。而有极少数是重病者,费用也就数万元,总的来说,医院根本不会亏本,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为何要指定屈指可数的几家医院做先天性心脏病手术?记者在走访广西自治区民政厅和卫生厅两部门的负责人时,双方却声称,都是对方拍板指定的医院。至于为何选择这几家医院,两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均称是因为这些医院的医疗水平高,安全有保障,也便于管理。不过,两部门有关负责人也承认,广西各地也有一些医院可以做同类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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