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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做绝育手术三年后又怀孕 要求医院赔偿遭拒

  • 文章导读:

      近日,商河县玉皇庙镇刘女士给本报“有事你说”打来电话,反映三年前她在玉皇庙镇中心医院做了绝育手术,如今却又再次怀孕,对此她曾两次来到医院讨要说法,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对此,商河县玉皇庙镇中心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若绝育后情况属实,会根据程序进行,首先会将情况汇报给商河县卫生局,根据卫生局给出的意见进行处理。


      居民反映>> 三年前做了绝育手术 以后却又再次怀孕

      刘女士告诉记者,2011年,因家中已有两个孩子,她便于8月份,在计划生育部门指定的商河县玉皇庙镇中心医院做了输卵管结扎手术。但不料“新鲜事”发生了,2014年9月份,她被诊断出已有三个多月的身孕。

      “那段时间我老是干呕,本以为是吃了坏的东西,伤了胃。加上年纪大了,月经平时都是两三个月才来一次,况且我也早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根本就没往怀孕这方面想。”刘女士说。

      刘女士介绍,身体出现不舒服之后,那段时间她在淄博的大医院里拿了很多治疗胃病的药,吃了也没有什么效果,为此还特意去做了胃镜检查,检查结果也证明没有问题。

      “随后我又去看了中医,经医生号脉,才得知是怀孕了。当时我是一点都不信,都做了绝育手术了,怎么能怀孕呢?大夫建议我去医院做个B超。”

      为了消除心中的疑惑,刘女士就去医院里做了B超。结果显示,刘女士确实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拿着B超结果,刘女士赶回家中与丈夫商议,是否生下孩子。

      “医生还特意告诫我,要速战速决。因为孩子在母体中生长很快,再加上我腹中孩子的月份太大,不能进行流产手术,只能做引产,越往后拖,手术对母亲身体的伤害就越大。”经过家人商量,刘女士决定放弃孩子,并于2015年1月份在淄博的一家医院自愿进行了引产手术。

      医院回应>> 如情况属实会按照程序处理

      刘女士引产结束后在商河县玉皇庙镇的老家休养了一个月,在此期间曾经前往玉皇庙镇中心医院要求医院对此事做出赔偿,但医院给出的回应是,“需要我做一个输卵管倒影的手术,来证明我说的是否属实。”

      “我在淄博医院的妇产科里咨询过输卵管倒影手术,医生说做这个手术完全没有必要。”刘女士说,即便做了输卵管倒影手术,证明我再次怀孕是院方的责任,那中心医院会不会再找别的理由来搪塞呢?

      13日上午,记者对医院对此事的处理结果进行了了解,玉皇庙镇中心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刘女士春节前的时候已经来过医院了,声称自己在本院结扎后又怀孕了,并带来了在外地检查以及引产的单据,要求院方对此事进行赔偿。

      医院紧急商议后,决定先让刘女士做一个输卵管倒影手术,检查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她再次怀孕,当时刘女士也同意做输卵管倒影取证,但事后又反悔了。

      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刘女士这件事之前,他们医院从来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因此必须将此事核实清楚,看看再次怀孕的原因是什么。

      “由于乡镇上的医院没有独立的财政权,都直属于商河县卫生局。若检测结果证明刘女士所说属实,那么他们会将情况汇报给商河县卫生局,根据卫生局给出的意见进行处理。”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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