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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人坐等器官移植 捐献者却找不到合法途径

  • 文章导读:然而,由于缺少系统的器官捐献立法,我国的器官捐献制度仍然极不完善。许多有捐献意愿的人因为程序繁琐、权利得不到保障等种种原因,最终不得不放弃捐献器官的打算。

     

        “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没有合法的捐献渠道,非法器官买卖就有了存在的土壤。”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说,“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不仅有助于增加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患者的生存机会,也有助于抑制和打击违法和不规范的器官移植行为。”

        直面问题

        法律法规匮乏、管理机构缺位、缺乏协调配合机制、医院热情不高、存在“器官买卖”误解、缺乏器官分配与共享体系

        为了推动我国器官捐献工作的发展,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在全国10个省市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次年7月,参加试点的省区市增加到16个。这些地方的试点工作在取得突破的同时,也发现了不少问题。

        “目前,我国关于器官捐献的法律法规相当匮乏,各地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2007年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郝林娜说。但条例的规定十分笼统,比如由卫生部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对于最为紧迫和复杂的器官捐献与分配问题,以及建立完整的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等问题,条例并没有进一步的详述。郝林娜表示:“条例对各级红十字会参与器官捐献工作的职责范围、法律授权、法律责任等都缺乏清晰而准确的界定,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实际上,开展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的16个省区市除天津外,并没有设置专门、独立的器官捐献办公室,也没有财政专项工作经费的保障。16个试点地区专职从事器官捐献工作的工作人员仅有20余名,专职工作人员的招募、培训、认定、管理、保障和退出机制也都不健全。

        此外,器官捐献工作还缺乏一整套协调配合机制,红十字会往往得不到来自其他政府工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比如说,交通事故产生的潜在捐献者器官,如果没有公安交警部门的通力配合,就很难获取。捐献者的丧葬优惠也需要获得民政部门的支持。”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王平说。

        同样,作为发现潜在捐献者最重要渠道的医院,对器官捐献工作也显得顾虑重重。“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参与器官捐献工作缺乏政策支撑和资金保证,在现阶段医患矛盾紧张的大环境下,医院往往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此参与此项工作的热情普遍不高。” 深圳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协调员彭宣祥说,许多医院和医生没有按照卫生部“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来判定死亡,不愿开展器官捐献工作,也不愿意将潜在捐献者的信息及时上报。

        “红十字会曾经对完成捐献的200个案例进行过分析,发现其中90%以上的捐献者家庭比较贫困。如何对器官捐献志愿者进行人道救助,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王平表示,在器官捐献协调过程中,以何种方式、何种标准对贫困捐献者家庭进行救助,如何规避由此引发的“器官买卖”的误解等问题,还需要进行更加深入和严谨的调查研究。

        针对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平公正的器官分配与共享体系的问题,王平表示:“在公众对器官捐献工作缺乏了解,甚至怀有误解的情况下,根据接受者健康状况和等候时间、匹配程度、年龄、地域等综合因素,通过计算机分配系统进行自动配型显得尤为重要。”

        立法建议

        明确职能、建立专职机构、建立规范高效的器官捐献操作体系、解决经济补偿问题、规定器官分配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办法

        人体器官捐献在我国还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领域,不仅涉及医疗技术、捐献者和接收者的权利与义务,还涉及社会、法律、伦理等许多问题,因此,器官捐献法的立法进程对这项工作的开展显得尤为重要。

        “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与器官捐献有关的内容太少,应该扩充这一部分或者单独立法,明确各级红十字会承担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救助激励等相关职能。”赵白鸽建议,在立法中,应当规定国家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机构,为这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机构、人员、资金的保障。

        “规范高效的器官捐献操作体系,以及一整套的协调配合机制,对于器官捐献工作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内容。”彭宣祥建议,在医疗机构中,应建立潜在捐献者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掌握潜在的捐献者信息。

        尽管器官捐献是无偿的,但对捐献者家庭进行适当补偿是必要的。“如果不把对捐献者家属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从法律、伦理上探讨清楚,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将变得十分困难。”郝林娜说。

        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平公正的器官分配与共享体系,是器官捐献事业健康发展的保障。“随着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捐献器官。如何公平、公正地分配这些捐献的器官,既关系到捐献器官的使用效率,更关系到公众对器官捐献工作的信任与信心。”王平建议,法律法规应该规定器官分配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办法,通过科学合理的分配,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两年的试点证明,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人体器官捐献的时机尚不成熟。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流程,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操作办法,为下一步开展器官捐献工作积累更多经验。”郝林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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