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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近日,针对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肝移植科医生被举报私收35万肝源费”一事,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负责人表示,该委很重视此事,正在调查,有结果将告知。 |
此前,郑大一附院医患办副主任丁珂称,涉事医生确实有收35万元,已交河南省红十字会,丁珂拒绝出示相关票据。对此,河南省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予以否认,“说这话极不负责”。
今年2月2日,河南商丘市民李先生的父亲在郑大一附院肝移植科做了肝移植手术。目前,其父亲仍处于重度昏迷状态。
5月底,李先生告诉澎湃新闻,父亲治疗已花费130多万,其中包括医生私收的35万元肝源费。
5月中旬,他们将父亲住院期间,郑大一附院涉嫌乱收费和医生私收35万肝源费、医院拒绝提供植入肝源检验报告等情况,举报到河南省卫健委和郑州大学,一直未获回复。
李先生表示,父亲手术前,1月29日晚,肝移植科医生温某告知他们必须提前备好肝源费用35万元,只能现金。他们询问能否转账,对方表示不可以。1月31日晚,他们将35万元现金装进背包,在医生休息室,当着温某的面放在桌子上。温某未开任何收据和票据。
5月17日,郑大一附院曾出具一份没有盖章的针对李先生投诉的回复意见。该回复称,通过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分配生成的器官接受确认书,可以证实器官来源的合法性,捐献者的肝功能、传染病全套、彩超等可证实捐献者肝源合格。
但家属对肝源是否合格表示质疑,要求医院出示肝源检验报告。李先生称,虽然人体器官移植遵循“双盲”政策,但植入肝源检验报告家属还是可以看的。
前述回复还称,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可向接受人收取摘取和植入人体器官的手术费;保存和运送人体器官的费用;摘取、植入人体器官所发生的药费、检验费、医用耗材费等,目前国内尚无统一收费标准和形式。”
对此,李先生质疑,这些费用医院手术当天就已收取过。其提供的父亲手术当日(2月2日)一日清单显示,当天,其父亲花费12万多。其中已包含异体供肝切除术、肝移植术、器官冷藏液等费用。
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回复未提及医生温某是否收取35万元。
李先生提供了医生温某收取35万的相关录音。对此,郑大一附院医患办副主任丁珂证实前述回复的同时,表示将再调查。6月14日,丁珂向澎湃新闻称,医生有收35万元,已交给河南省红十字会,但丁珂未解释为何只收现金、不交给医院,同时丁珂拒绝提供钱已交给河南省红十字会的票据。
对丁珂的说法,6月14日下午,河南省红十字会一位拒绝透露姓名的有关负责人予以否认,“说这话极不负责”。该负责人称,该会下设的基金可以接受器官移植受益人的捐助,但截至目前还没有过这样的记录。
该负责人表示,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器官移植受益机构医院,因为医院做手术有收费。“都是医院公对公账户打过来。”该负责人表示,医院捐助多少,没有强制和具体标准。
该负责人称,红会负责器官捐献工作,器官捐献必须无偿、自愿。卫生部门负责监管器官分配。该红会下设的基金,主要给器官捐献者报销生前住院治疗自费部分、安葬费,此外做些补助。
6月19日,针对李先生的举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委很重视此事,有结果将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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