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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医院发生暴力伤医事件 急诊科女医生被打致脑震荡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繁体中文 分享
  • 文章导读:

    2015年10月8日下午,深圳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发生了一起患者男性朋友殴打急诊科女医生的暴力事件。

    深圳市人民医院发生暴力伤医事件 急诊科女医生被打致脑震荡

      事件经过:

      一名女性患者因与男友吵架,自称喝杀虫喷雾剂前来就医,医生告诉患者需马上洗胃,患者遂改口说没喝进去,只是喷到脸上,医生告诉患者此类情况仍需对症处理,患者拒绝,并要求医生保证不处理也不会产生任何问题,医生告知患者如果不做处理没人可做出此类保证,此时陪同的男性朋友情绪激动,破口大骂医生没有医德并转身离去。

      当医生低头接诊下一位患者时,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返回的患者男性朋友持血压计击中面部。经检查,被打医生初步诊断为:1.牙槽骨骨折;2. 脑震荡;3. 应激性高血压(血压201/106毫米汞柱);4. 颌面部软组织多处挫伤。目前正在住院治疗中。

      对于这起暴力事件,深圳市人民医院已按程序报警并将依法进一步追究故意伤害他人者的法律责任,对暴力事件零容忍!

      【相关阅读】

      细数今年深圳伤医事件

      今年4月30日上午,南山医院产科一名护士被一名孕妇患者叫进病房遭掌掴,起因疑该孕妇感觉护士打针和输液太痛。

      6月3日下午,港大深圳医院发生一起病人家属殴打护士事件,警方已经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6月17日下午,疑因就诊者不愿意再次排队候诊,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一名女护士被现场砸晕。

      6月20日上午,港大深圳医院急诊科一名护士被患儿家长踢伤。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草案明确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导致医疗无法进行的行为列入刑事责任追究范围。这意味着,今后“医闹”可能“入刑”。

      医闹”入刑最高可判七年

      近几年来,为解决或缓解医患关系,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都相应出台了有关规定,加之各地纷纷部署行动,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些问题,避免了矛盾升级。而医患纠纷引发的医患关系不和谐,医疗秩序得不到有效维护,形成制度的倒逼机制,呼吁依靠法治思维、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今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意味着“医闹入刑”获得正式通过,这意味着,国家法律正式将“医闹”从此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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