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2023年度 | |
[中医][图文]余艳红已担任国家中医 | |
[中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 | |
[中医]中医院学科专科学术影响力排 | |
[中医]广东省中医药局公布第五届省 | |
[中医][图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 | |
[中医][组图]重磅!针灸专业硕士提 | |
[中医][图文]王永炎院士:做立大志 | |
[新知]南方医科大学周宏伟团队研 | |
[医药]我国首例!国家疾控通报猴 | |
[内科其他]“头痛饮”治多种顽固性头 | |
[骨科验效方]关节疼痛外敷方 | |
[产业][组图]深度好文:2024口腔 | |
[中医]治已病防未病,冬病冬治: | |
[社会][图文]需求暴涨!涨价至3 | |
[百病针灸][图文]赵凌:常见疼痛的穴 | |
文章导读: |
本报梅州讯 (记者叶仕欣)记者昨日从梅州市政府获悉,为倡导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保障公民健康,保护环境,梅州市政府近日发出《关于印发〈梅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通知》,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依据《梅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梅州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候机(车、船)厅(室)、售票厅,公共交通工具内;医疗机构的挂号区、候诊室、诊疗室和病房;商店(场)、书店、邮政、电信、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的营业场所;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实验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影剧院、歌舞厅和室内体育公共活动场所;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礼堂、会议厅(室);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对违反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将处以1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