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本草纲目-石部第十卷 金石之四-金刚石 |
(《纲目》)
【释名】金刚钻。
时珍曰∶其砂可以钻玉补瓷,故谓之钻。
【集解】时珍曰∶金刚石,出天竺诸国及西番。葛洪《抱朴子》云∶扶南出金刚,生水底石上,如钟乳状,体似紫石英,可以刻玉。人没水取之,虽铁椎击之亦不能伤。惟羚羊角扣之,则 然冰泮。《丹房镜源》云∶紫背铅能碎金刚钻。
周密《齐东野语》云∶玉人攻玉,以恒河之砂,以金刚钻镂之,其形如鼠矢,青黑色,如石如铁。相传出西域及回纥高山顶上,鹰隼粘带食入腹中,遗粪于河北砂碛间。未知然否?
《玄中记》云∶大秦国出金刚,一名削玉刀,大者长尺许,小者如稻黍,着环中,可以刻玉。
观此则金刚有甚大者,番僧以充佛牙是也。欲辨真伪,但烧赤淬醋中,如故不酥碎者为真。
若觉钝,则 赤,冷定即锐也。故西方以金刚喻佛性,羚羊角喻烦恼。《十洲记》载西海流砂有昆吾石,治之作剑如铁,光明如水精,割玉如泥,此亦金刚之大者。又兽有貘及啮铁、狡兔,皆能食铁,其粪俱可为兵切玉,详见兽部貘下。
【主治】磨水涂汤火伤。作钗 服佩,辟邪恶毒瓦斯(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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