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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万份问题疫苗流向20多省市,罚3千万何以服众

  • 文章导读:

      以下为中央电视台《新闻1+1》2010年5月17日完成台本:

      ——问题疫苗:处理“从重”难“服众”!

      主持人(李小萌):

      新的一周,欢迎来到《新闻1+1》。
     

      三千万,作为一笔罚金来讲,从绝对数字上来说也许不算少了,同时相关部门也说,三千万是按照一个从重处罚一个处理结果,但是这一起的处罚涉及到的是我们生命健康相关的疫苗,同时三千万也仅仅是涉案企业一年销售收入的十分之一,三千万究竟是多还是少?

      (播放短片)

      解说:

      5月15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网站上发出了一份人们等待已久的问题疫苗处理结果。

      对江苏延申公司的处理结果如下:没收延申公司违法生产销售的劣质人用狂犬病疫苗和违法所得…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通报,江苏延申公司、河北福尔公司两家企业,在2008年生产的21万人份狂犬病疫苗全部是问题产品,主要问题包括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违规操作、逃避监管,使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也这样向媒体表示,江苏、河北两家企业生产的,七批次,21万多份狂犬病疫苗存在质量问题,其有效成份低于国家标准,保护率可能因此降低,接种者有可能因为得不到有效保护而患上狂犬病。为此国家药监局作出处罚,罚款延申公司2563万元,福尔公司563万元,并吊销这两家药企此种疫苗的行政许可证,要求9名责任人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相关行业。

      另外,由于延申公司的行径已处罚刑法,公司7名高管已经被逮捕,由法院进行审理。

      这份处理结果从介入调查从处罚公布,公众已经等待了5个多月,早在去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公告称,河北福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延申公司在2008年7月到10月期间,生产的7个批次,共21.58万人份的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存在问题,这不仅引起大家公众担忧,大家也一直在等待着处理结果的公布。

      罚款、行业禁入、收回证书,这份处罚通报被国家药监局称为是一次严肃处理,但是对于此次处罚,不少人也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3000万听起来很多,但对于此前获利颇丰的大企业来说恐怕只是“毛毛雨”吧。

      2008年江苏延申的一年销售收入就是1.88个亿,河北福尔当年产值是1.3个亿,2500万和500万的罚款对他们来说太小意思了。给人的直觉是,监管部门对两家违(犯)法企业的处罚依然是“心太软”。

      国外都是会罚的企业倾家荡产,下次重手,对企业才有威慑力。

      两家药企是罪魁祸首,受罚天经地义,但监管部门也难辞其咎,监管人员怎么就无人被问责?

      从重而不能服众,显然从3月份以来,公众开始爆发的对疫苗质量的担心,到今天似乎并未随着时间流逝而消散。看来对于生产问题疫苗的企业开出罚款取消证书等一系列处罚之后,有关部门还有工作需要做。

      字幕提示:

      另据悉,这两家企业生产的21万份问题人用狂犬病疫苗,已经流向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虽大力追缴,但仍有相当部分在问题暴露前已被使用……

      主持人:

      一次被称作是从重的处罚,可是公众似乎觉得,不仅不够重,似乎还有点轻。王教授请问您,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落差?

      王锡锌(特约评论员):

      我觉得首先可能是因为大家已经在很长时间的期待中来等待这样一个所谓的处理结果,而且在这种处理结果出来的时候,监管部门也明确表态,是一个从重处罚。所以时间上我们知道,公众一直在期待,特别是你想想21万份的疫苗已经使用了,那这些使用了这些疫苗的人他们可能是用一种焦虑的心情在等待这个结果,所以这样一个时间的问题我觉得是反差一个原因。

      另外一个原因可能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这样一个处理结果本身,可能还需要说明,还有很多的情形没有得到很好的交待,比如说处罚为什么使用这样一个标准,这是第一。第二,对于那些使用了疫苗的人,未来到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我们有什么样的预疗和防范措施,等等这样一个处理结果。显然如果欠缺这些最重要的,基础性说明,大家的反差可能更大。

      主持人:

      您刚才提到处罚为什么使用这样一个标准,能不能告诉我们所使用的这个标准是不是符合“从重”这两个字?

      王锡锌:

      是否从重关键是涉及到定性的问题,因为我们看到如果我们现在对于没收一些无法所得,包括假药或劣药,这一部分毫无疑问的没有问题,但最重要的是处罚这一块儿,处罚是按照销售收入乘以一个倍数,最高倍数可能就是叫从重了,我们看到这里面是违法所得的三倍来进行处罚,三倍系数或者说这个标准,显然是把这一批次问题疫苗认定为是劣药,而不是假药,因为如果是假药的话,处罚会更加严重,处罚的最高倍数应该是五倍以上的罚款。所以我觉得这里面很难说是否从重了,关键在于这种有问题的疫苗到底是假药,还是劣药。

      主持人:

      关于这样一个带有专门性的问题,我们也听一听相关专业人士的观点。现在我们来电话连线北京协和医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黄建始教授,黄教授你好。

      黄建始(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

      你好。

      主持人:

      您觉得一个稀释的,注水的疫苗,一支当成两支来用,是属于假药还是劣药呢?

      黄建始:

      应该说是劣药。

      主持人:

      为什么?

      黄建始:

      因为它本身还是疫苗的东西,假药应该不是。

      主持人:

      您觉得三倍的罚款,到目前为止这样一个处罚结果,属于从重吗?

      黄建始:

      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不是从从重从轻这个角度来谈,而是从符合不符合规章制度、规矩来谈。其实经济仅仅是处罚一个部分,处罚本身在全国,对这个企业造成生意的损害和惩罚力量应该是很大的,大家都知道它不好也不买,对他来讲就很难了,这个应该是很严重的。

      主持人:

      您觉得已经基本上处罚到位了是吗?

      黄建始:

      对,因为像这种问题不仅仅是企业一家的问题,它是整个公共卫生问题,而公共卫生是整个社会对整个健康的关心,从老百姓到政府监管部门,到企业,到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关心这个问题。

      主持人:

      但之前我们也看到有类似的事件,比如说相关的企业接受处罚之后,直接导致它倒闭了,似乎公众觉得这样一个处罚程度,才符合我们的一个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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