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通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中医人旗下网站:医学眺望医师考试认识中医人日文英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医人 >> 新闻频道 >> 中医 >> 正文

广告赞助more>>

上海市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文章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

      (十三)打造“海派中医”品牌。继续推进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加强名医、名家、名科的学术传承和名术、名方、名药的挖掘保护应用。加强中医典籍研究利用。加强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和方药的收集、保存、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建立流派专科中心。支持建立以海派中医流派为特色的中医国际医疗和康复中心。

      (十四)弘扬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促进其与现代健康理念、健康生活、运动健身、合理膳食和心理健康全面融合。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编写适合中小学不同阶段的中医药读本,通过在中小学开展中医药专题教育、课外活动等形式,培养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依托上海中医药博物馆等,搭建一批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加强我市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老字号的传承应用和品牌保护。

      (十五)助力中医药创新和现代化发展。整合各类中医药科技资源,支持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纳入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支持高校强强联合,推动中西医汇聚创新。支持建设中医药共性关键技术、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平台,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构建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国际合作研究体系,着力提升中医药前沿领域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发挥政府在中医药科技创新中的引导作用,加大中医药科研支持力度。加强上海市中医药循证医学和中医药临床研究中心建设,系统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临床研究,着力解决一批临床疾病防治、康复难题和制约中医药优势发挥的瓶颈问题。完善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落实好我市《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激励政策,完善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评价机制。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

      (十六)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建立中医药标准研究、制定、推广、监测和认证体系。围绕中医、中药材、中药产品、中医药医疗器械设备等领域,制定和推广一批相关标准,提升上海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在全国的地位。依托上海卫生健康信息体系以及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数据资源,建设体现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服务与管理平台,实现中医药服务信息数据共建、开放、共享。借鉴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中医药学术传承及科技创新。

      六、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

      (十七)推进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发展。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探索建立长三角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推进长三角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共建发展,引领长三角区域成为全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新高地。依托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中医药高校、研究机构和学会、协会,建设中医药发展智库,构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平台。

      (十八)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和合作交流。整合上海优质中医药资源,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中药产业扶贫等方面,采取精准有效的对口帮扶措施,提升受援地中医药发展水平,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十九)引领传统医学国际标准化发展。集聚国际资源,建设世界传统医学标准化高地和研究中心,支持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做强做大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平台,掌握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深化与世界卫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推动建立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学国际标准体系。

      (二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创新中医药海外发展模式,把海外中医中心打造成中外人文交流、民心相通和服务国家外交发展的名片,推动中医药和相关教育、文化融入所在国家。发挥中医药国际教育作用,推动海外中医药本土化人才培养。鼓励推动中医药技术和方案与援外项目有机融合发展。支持优质沪产中药产品以多种方式在海外注册。拓展中医药文化合作领域,提升海派中医的国际影响力。

      (二十一)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充分发挥国际医疗、国际教育、科研等方面的优势,打造中医药“上海服务”品牌。培养面向国际市场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专业人才队伍。积极探索服务模式、产业模式创新,形成比较完整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支持中医药服务贸易平台和企业开拓境外市场,建设一批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国际合作基地和服务出口基地。

      七、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二十二)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市、区两级中医药管理机构,配备中医药管理人员,强化中医药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职能。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管机制。各区要建立统筹本区域中医药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二十三)强化多元投入保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时,统筹考虑中医药事业发展以及相关资源布局和利用,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对中医药事业的资金投入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中医药事业,鼓励社会力量设立中医药发展基金,发挥各方面参与推进中医药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十四)落实政策保障。优化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体现中医医疗服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通过对部分慢性病病种等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等方式,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体现中医特点的中医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审评价等制度,坚持中医办院方向。对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运行管理及考核评价时,要将中医药工作作为内容之一。开展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评估、鉴定活动,要有中医药专家参加。

      (二十五)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过程,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本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加强对政策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抓紧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周密制订宣传方案,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的社会氛围。

    上一页  [1] [2] 

    昵称:  (欢迎留言,注意文明用词!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内容:
    *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中医人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