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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
编者按:假药“协和艾痛克”流入市场、欺骗患者,只是当前假中药泛滥的缩影,其后果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也影响了中医药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严格中医药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中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中药行为。”有关部门近年来加大了治理力度,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何加强监管,促进中药行业健康发展,是一个重大课题。
近日,记者在北京市肿瘤医院看望病人时发现,一份醒目地印着“中国中医药”字样的印刷品在广泛散发,经专门比对,字体和英文翻译完全复制我报,不同的是4个版面的内容全与一种抗癌痛的产品——“协和艾痛克”有关,在另外一家肿瘤医院同样存在散发这种小广告的现象,记者经调查、走访发现,“协和艾痛克”的销售、生产、研发、宣传中疑点重重。
宣传: 摹仿《中国中医药报》
多个医疗机构子虚乌有
在该宣传资料上,不仅以“中国中医药”的名称效仿《中国中医药报》,多个研发机构、新闻媒体并不属实,且文字错误层出不穷。
如宣传资料称:“经中国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研究院药物研究所,天津第三医院,中国肿瘤治疗中心临床实验证明,艾痛克对肿瘤细胞具有明显的一致(应为“抑制”,记者注)作用,尤其对肿瘤中晚期患者的止痛、消肿、化瘤方面更有着不可思意(应为“议”,记者注)的神奇疗效。
记者了解到,我国没有中国中医药大学,也没有中国中医研究院药物研究所,更没有国家肿瘤治疗中心,唯一存在的医疗机构是天津第三医院,而在记者从该机构索取的另一份宣传资料上,该医院名称又变成了天津第三人民医院。
宣传品上刊有大量以患者口吻写的文章,声称该产品效果很好。
记者随后咨询了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崔雪梅,据崔律师介绍,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为假药,“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依假药论处。
崔雪梅表示,据国家《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家: 产品是21世纪中国对世界的最大贡献
1280元一盒,一个月6盒,现在买5送1
在该宣传品的显著位置,声称“协和艾痛克”是药物,该药是“国家973成果,国家重点推广抗癌外用药,六代传承,经典宫廷御方”,“止痛快,只需3分钟”,“是21世纪中国对世界的最大贡献”。
宣传品称,“协和艾痛克”采用散露合剂,中药最新成果,最新纳米技术,病灶直敷方法,具有超强渗透作用……纯中药最新科技成果,止痛效力强,疼痛不反弹,药效无成瘾性。”
记者电话联系了宣传品上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称,该药是经过国家973课题组广泛研究各族医药文献,考察10万多种动植物和矿物药后,最终选定的特效抗癌药。具有“消肿瘤、祛癌痛、除积水”三大功效。“治疗癌痛,1280元一盒,1个月1个疗程,用6盒,现在买5送1”。
随后,记者以咨询的名义走访了这家位于北大医院附近的销售点。
在一家挂着“汉神治疗仪”招牌的房间内,一男二女穿着白大褂在聊天,听记者打听“协和艾痛克”,一女子指向青年男子。
“我们这的患者很多,现在是7000多一个疗程”,男子自称姓林,是医生,在他的登记薄中,记者看到了和以前一样的印刷品。
“很多病人一次购买3个月的,3个月可以优惠,共19200元。”林姓男子边给记者展示咨询记录边说,咨询记录写了好几页,包括咨询者的联系方式和咨询内容。
“药品是北京泰一和中医药研究所王文奎老先生根据中医治癌秘方、偏方、民间奇方研制而成”青年男子说,“药品的毒性比较大,所以研制成了外敷制剂,切不可口服。”
随即,该男子给记者拿出了样品:一个包装内有10包药粉,每包6克,20包增效剂。在样品的生产日期上,写着2008年生产,保质期3年,2011年到期。
在包装盒的成分说明上,写着由“蟾酥、雄黄、川草乌、乳香、没药等多种名贵中药精制提炼而成。”产品由康盟(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2006)津卫防保健098号。
见记者犹豫不决,该男子频频描述药物的好处,记者只好以打电话给病人商量为借口离开。
记者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没有发现这两种剂型的药物信息。在随后致电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之时,一位工作人员听完记者的描述,明确表示他们没有批准过该产品。
“如果是正规的药品,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网站上应该能查得出。”这位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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