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光敏毒性?哪些药可致光毒性(光敏反应)?

时间:2011-12-18 23:21:47   文章来源:上海市医师协会    作者:佚名  

光敏反应属于一种光毒作用,系由药物汇集于皮内所致,表现为日晒斑加重,早期以手足、口鼻的刺麻等感觉异常为主,继之在裸露的皮肤部位出现红斑、色素沉着,偶见大疤,数日或数周后可消失,少数病例出现丘疹性皮疹和尊麻疹,约25 %发生光敏反应者出现指(趾)甲松动。

( 1 )喳诺酮类抗菌药吸收后能使紫外线能量大部分在皮肤中释放,由光激发而致皮肤细胞的损伤,表现有红斑、水肿、疼痛、脱屑、脱皮、皮疹、水疤和色素沉积,严重者可能灼伤。其中以司帕沙星、氟罗沙星、克林沙星所致的反应为最重,产生光毒性的原因与阳光照射和自身的敏感性有关,药物氧化生成活性氧,激活皮肤的成纤维细胞中蛋白激酶C 和酪氨酸激酶,两种酶又激活环氧合酶,促使前列腺素合成,引起皮肤的炎症。故对敏感体质者宜服后注意采取遮光措施(避免强光照射、穿防护服、涂敷防护膏)或变换给药时间(睡前服药)。

( 2 )磺胺药药热多发生在服药后5 一10d ;皮疹多发生在7 ? 9d ,常伴有发热。皮疹有麻疹样疹、淤斑、猩红热样疹、尊麻疹或巨疤型皮炎;也有产生剥脱性皮炎致死者。严重皮炎常伴有其他器官病变如肝炎和哮喘。也可引起光敏性皮炎。

( 3 )氯霉素类抗生素服后少见有日光性皮炎、剥脱性皮炎、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 4 )四环素类抗生素表现为日晒斑加重,早期以手足、口鼻的刺麻等感觉异常为主,继之在裸露的部位出现红斑、皮肤色素沉着、偶见有大疤,数日或数周后可消失,少数病例出现丘疹性皮疹和尊麻疹,约25 %发生光敏反应者出现指(趾)甲松动。产生光敏反应的药物包括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米诺环素(美满霉素)、美他环素(佐本能、飞梭霉素)、地美环素(去甲金霉素),其中以地美环素为四环素类抗生素中最易发生光敏反应的一种药。

( 5 )原叶琳钠(保肝能)在夏季服药时,可出现色素沉着、日光性皮炎,宜避免暴晒和加服核黄素以减轻症状。

( 6 )甲氧沙林(敏白灵、制斑素)为植物中提取的色素形成剂,具有强烈的光敏活性,易被紫外线激活而产生光毒作用,再经照射紫外线,在皮肤上可产生红斑反应,增加黑色素,并加速黑色素形成。

( 7 )抗肿瘤药柔红霉素对光较敏感,用药后易出现光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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