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本草纲目-水部第五卷 水之一-明水 |
(《拾遗》)
【释名】方诸水。藏器曰∶方诸,大蚌也。熟摩令热,向月取之,得水二三合,亦如朝露。阳燧向日,方诸向月,皆能致水火也。《周礼》明诸承水于月,陈馔为玄酒是也。时珍曰∶明水者,取其清明纯洁,敬之至也。《周礼》∶司 氏,以夫燧取明火于日,鉴取明水于月,以恭祭祀。魏伯阳《参同契》云∶阳燧以取火,非日不生光;方诸非星月,安能得水浆。
《淮南子》云∶方诸见月,则津而为水。注者或以方诸为石,或以为大蚌,或以为五石炼成,皆非也。按《考工记》云,铜锡相半,谓之鉴燧之剂,是火为燧、水为鉴也。高堂隆云∶阳燧一名阳符,取火于日。阴燧一名阴符,取水于月。并以铜作之,谓之水火之镜。此说是矣。
干宝《搜神记》云∶金锡之性,一也。五月丙午日午时铸,为阳燧;十一月壬子日子时铸,为阴燧。
【气味】甘,寒,无毒。
【主治】明目定心,去小儿烦热,止渴(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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