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编者按
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节日餐桌上不可或缺的酒类产品是本次抽查的重点之一。本次抽查的白酒、葡萄酒、果酒及露酒产品质量合格率均高于96%。其中,大中企业产品质量更是优质稳定,合格率高达100%。为此,质检总局有关专家特别支招,要选购合乎心意的放心酒品,除了认准知名企业品牌产品之外,还可根据酒类色香俱全的特质,从多方面着手。
白酒实物质量合格率96.7%
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9家企业生产的1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7%。其中,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
此次抽查依据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白酒产品的感官指标(色、香、味、格)、理化指标(酒精度、总酸、总酯、己酸乙酯、乙酸乙酯、固形物、糖精钠)、卫生指标(甲醇、铅)以及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被抽查的白酒产品的卫生指标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个别产品酒精度达不到明示酒精度的指标。酒精度又叫酒度,是白酒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企业在标签上应向消费者加以明示。本次抽查中,有1种白酒的酒精度明示值为38±1.0%vol,实测值为34.6%vol。抽查中还发现,有个别产品总酯含量未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总酯是白酒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及香型有关,若总酯含量太低则酒味淡泊。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白酒一般没有保质期,但这并不意味着酒存放的时间越长越好,普通香型的白酒到5年以后,口味变淡,香味会减弱;酱香型陈酒是好酒;而存放多年的浓香酒是否是好酒目前还无定论,存在着较大的争议。近几年,低度白酒在存放一段时间后(通常需一年或更久,因酒而异)出现的酯类物质水解,并导致口味寡淡的问题已逐步成为白酒行业关注的焦点。因此,在购买低度白酒时,最好应选择两年以内的产品。
葡萄酒实物质量合格率99.9%
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葡萄酒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安徽、山东、河南、云南等10个省、直辖市76家企业生产的7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9%。其中,抽查了10种获国家免检产品和9种中国名牌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58-2005《发酵酒》、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0344-1989《饮料酒标签标准》及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5037-1994《葡萄酒》规定的要求,对葡萄酒的卫生指标(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铅)、理化指标(酒精度、总糖、挥发酸、滴定酸、总二氧化硫、游离二氧化硫、干浸出物、铁)、感官指标、食品添加剂及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被抽查的葡萄酒产品的感官质量全部合格。其中,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细菌总数不合格。细菌总数是衡量产品受微生物污染的重要指标,如果超出标准要求,产品就失去食用价值。抽查中有1种赤霞珠干红葡萄酒产品细菌总数指标超过发酵酒卫生标准规定的要求。
质检总局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选购葡萄酒时,可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看标签标注的内容。其中,根据产品定义,产品名称应为“葡萄酒”;葡萄酒的酒精度不应低于7%(V/V);此外,我国葡萄酒标准是GB/T15037-1994,2008年1月1日后生产的产品执行标准是GB15037-2006。二是内在质量。包括卫生、理化和感官三个部分,其中最能全面、有效地反映葡萄酒质量高低的指标是感官指标。首先,葡萄酒的外观大多数应该是澄清透明,有光泽,其颜色与酒的名称相符;其次,葡萄酒是一种发酵产品,它的香气应该有葡萄的果香、发酵的酒香、陈酿的醇香,而且这些香气应该平衡、协调、幽雅、令人愉快;此外,葡萄酒的口感应该是舒畅愉悦,各种香味细腻、柔和,余味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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