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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律师,不越法律雷池
从律师那里,医闹公司得知哪些事违法,哪些事属于擦边球。
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职业医闹”在武汉已经有五六年时间,他们是公司化运作,每个片区的医院相当于一个“班子”,办事的人和策划的人就是一个班子,共同向老板负责。
而职业医闹采取的手段也很多,“一哭二闹三上吊”不说,一个电话,医闹便可在十几分钟的时间内召来十几个人,并准备好花圈、横幅、灵堂等多种道具。此外,他们除了闹之外,还对医院领导进行人身威胁,他们熟知医院领导的家庭住址、家庭情况和每天出入的地方,在领导上班的路上进行威胁。
除了对院方,医闹对家属做工作也很有办法。一名曾经请过“医闹”的家属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医闹首先是吹得天花乱坠,说他们一定能解决问题,可以不走法律程序,说都是为我们好,但一旦赔偿到手,他们就变了脸往多里要,还曾恐吓我们说他们有办法闹也有办法骚扰家属,只好多赔了他们几千块。”
他们甚至专门聘请了律师,从律师那里,医闹公司得知哪些事违法会被抓,哪些事属于擦边球。
院长们深恶痛绝
张家港的一家医院曾被医闹利用,造成万人堵医院门的局面。
上周五,武汉医院协会医院自律维权委员会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武汉市儿童医院负责人缺席。“被医闹闹得脱不开身。”医院协会负责人说明了情况。随后,湖北省肿瘤医院党委书记胡仁崇代表众多院长们专门讲了医闹。
“有一次,我们看到一家医院院长被医闹打得鼻青脸肿进了医院,200多人冲进医院打砸,大家都觉得失望透了。院长们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证,谁还敢为医?”胡仁崇说,这几年全国各地都出现了职业医闹,且造成的后果都相当严重,张家港的一家医院曾被医闹利用,造成万人堵医院门的局面,医闹的出现已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武汉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孙昌林指出,“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成了目前解决医疗纠纷的一句流行语,所以医闹成了很多患者的选择,一个有需求,一个愿意提供服务,很自然就有了市场。
孙昌林介绍,目前对于医患纠纷有三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即社会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医患直接冲突的频度越来越高,这是因为虽然可以走司法鉴定程序,但由于手续复杂、缺乏信任,走这个程序的人越来越少,直接找医院讨说法的越来越多,另外闹事方式越来越专业化,医院明显感到近几年有专门的公司来操作,如说堵门、拉横幅、请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参与闹事。
另外,索赔金额越来越高,不管有没有责任开口就要赔,不管责任大小,都要高额赔偿,不管情况是否一样,都要比照高额赔偿。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但制度设置上的缺陷和解决手段的问题最重要。
专家出主意治“医闹”
克服花钱买平安的思想,依法进行赔偿,不再向医闹妥协。
之所以会出现医闹,院长们的认识很一致: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设置,让不少患者认为得不到公正的审判,进而不愿意走这条路,加之手续复杂、久议不决、执行乏力,患者都选择了“闹”。
武汉市虽然出台了第三方调处办法,但仍有司法、卫生行政部门主导调处,办公地点由卫生局解决,仍未跳出现有机制。
胡仁崇则认为,在制度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必须借助多方社会力量打击医闹。其实卫生部、公安部早在2001年就出了通告,只要出现八种情况之一的就可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医闹就占了五个,譬如在医院内寻衅闹事的、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威胁殴打医务人员的。我省也在2几乎每家医院都受到过医闹的威胁和骚扰。一名在医院医务处工作了10年004年出台过《湖北省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暂行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七种情况予以强行处置,其中,“在医疗机构内擅自设灵堂、摆花圈、贴标语、围堵大门,阻塞通道的”在七种情况之列。
然而,有条例在是否就能落实到位呢?一位曾被医闹限制人身自由的医院副院长说,这些行为医闹都做了,然而医院报警时,警方束手无策,因为警方告诉院方,不要发生正面冲突,尽量减少影响,只得医院自行处理。这也助长了医闹的气势。
会上,院长们意识到,除了制度、法律的层面,医院本身也必须加强自律,医生必须对自己的诊疗负责,时刻不得麻痹,把握好每一个诊疗环节,医院也对此进行严格考核,并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克服花钱买平安的思想,依法进行赔偿,不再向医闹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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