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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40岁的深圳打工妈妈袁德珍在经历半年内接连失去丈夫和儿子的悲痛煎熬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将自己脑死亡的11岁儿子田干的所有器官及遗体捐献出来。
5月13日母亲节当天,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下称中山一院)进行的器官捐献移植手术中,小田干留下的器官和眼角膜使5人得到了及时救治。袁德珍捐亡儿器官救5人的义举感动了无数人,但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折射了我国目前器官捐献所面临的尴尬和困境。
器官捐赠数量之困
长期以来,我国器官捐献的发展一直举步维艰。据卫生部统计数据,我国目前约有15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受捐赠器官少制约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我国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负责此次小田干器官捐献移植手术的中山一院副院长何晓顺说,我国每年死亡人数900多万,其中比较适合器官捐献的如因交通意外、中毒、脑出血等死亡的潜在捐献者占近四成,也就是说理论上有300多万人是可以进行器官捐献的,然而实际上我国每年捐献器官很少。
中山大学眼科中心陈家祺教授也表现出同样的无奈。现年73岁的他从医50余年。自他从事眼科工作的那一天起,就知道国内眼科专业存在着一个难题——角膜材料稀缺。他说,从技术上讲,我国角膜移植手术已经很成熟,但是如果没有角膜材料,再好的技术也派不上用场。很多患者在黑暗中焦急地等待着。
另一方面,在器官供求紧张的背景下,却存在着部分器官的浪费。目前世界上已能成功进行的器官移植包括心脏、肾脏、肝脏、胰、肺、小肠以及腹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等。由于我国医疗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间的差距,“现在不是每一种器官都可以移植。”何晓顺说。
“非移植”医院亟待建立相关评估考核
2010年,卫生部公布了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名单及其相应的人体器官移植项目,全国31个省份的163家医院名列其中。然而,据深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赵丽珍介绍,许多潜在的捐献者其实都来自“非移植医院”,即163家具有移植资质医院之外的医院。
何晓顺表示,我国器官捐献者大部分初访单位是在基层医疗机构。“遭遇车祸、脑外伤等意外后,许多人由于病情严重,不可能全都送到大医院,而往往会就近到基层医疗机构救治,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和环境相对较差,对器官捐献知之不详,对供体的维护也缺乏必要的经验。”何晓顺说。
为此,赵丽珍提议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将这些“非移植”医院纳入到捐赠医疗管理体系当中,进行评估考核。“若不进行进一步的制度完善,许多医院就会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积极性不高。有时候专家组到一些医院评估潜在捐献者的条件,他们甚至会认为这是在干扰他们正常的医疗秩序而不予配合。”
广东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李劲东说,“非移植”医院首要责任是抢救生命,在当今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下,其对器官捐献的不配合可以理解。“这就需要卫生部和红十字会制定更严谨的器官捐献流程,将器官捐献纳入到对这些医院的评级考核中。”
据李劲东介绍,在国外的一些医院,主治医生在通知病人家属患者病危、没有生还希望时,还须告知家属器官捐献事项,由家属决定捐献与否。“主治医生要是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就会受到处罚,严重的会被取消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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