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细胞捐献,7岁的施明照顺利离开无菌舱,转入层流病房,接受进一步的恢复治疗;同一天,另一位10岁的男孩,则刚刚为双胞胎哥哥采集了骨髓,以备即将到来的移植手术。 ,专家谈未成年人捐髓救亲:风险不确知且不可控。中医人www.tcmer.com是以介绍健康知识为主,以推广中国传统医药为特色,包含医药卫生考试,培训的综合性医药门户网站。本文题目为专家谈未成年人捐髓救亲:风险不确知且不可控,主要介绍“专家,未成年人,捐髓,救亲,风险”">
文章导读:该不该让孩子捐髓救亲 ?受益于双胞胎妹妹的造血干细胞捐献,7岁的施明照顺利离开无菌舱,转入层流病房,接受进一步的恢复治疗;同一天,另一位10岁的男孩,则刚刚为双胞胎哥哥采集了骨髓,以备即将到来的移植手术。 |
毕可红就提到,比如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如果不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特定时间内的死亡率就会上升到80%左右;而如果进行移植手术,康复的几率便可达到80%左右。
生存与死亡的几率轮转,实际督促着相关家庭必须痛心抉择。
至于安全性问题,据黄宁介绍,采集造血干细胞对人体健康没有影响,早已为业界共识。
据介绍,造血干细胞具有很强的再生能力。正常情况下,人体各种细胞每天都在不断新陈代谢,进行着生成、衰老、死亡的循环往复,失血或捐献造血干细胞后,可刺激骨髓加速造血,1-2周内,血液中的各种血细胞恢复到原来水平。
对于这一点,驻济三甲大医院的多位血液科专家均表示了认同。而相对于采集造血干细胞对健康的影响与否,法律学者冯烨更倾向于认为,这一问题之所以产生争议,原因并不在于健康的考量,而在于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
假设一种极端的场景:身患白血病生命垂危的单身母亲甲,急需匹配的骨髓进行肝细胞移植。经查只有其九岁的独生女乙与其相匹配,且独生女乙极愿意捐献骨髓以救母——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因此应由法定代理人代为意思表示。”也就是说,甲为其唯一的法定代理人,须由甲代为表示该意思,方能成立民法上的赠予合同。但甲既为当事人,又为相对人之代理人,有只顾自己利益之虞,受法律限制。
这该怎么办?
冯烨的观点是,倘若一味以保护权利人权利为由,全面禁止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器官移植,则势必造成许多悲剧的发生。如此无视医学进步的需要,实为因噎废食,但如何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显然需要更多的保障与平衡。
“买不到”的骨髓
事实上,伴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进步,类似的悖逆关系从来都不曾间断。而作为一种没有终点的良性循环,医学是一个连续、双向、开放的研究过程,这意味着它将更直接、更频繁地面对类似的发展之惑。
作为中华骨髓库山东分库的专家委员会成员,黄宁也提到,类似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供体寻找,第一选择是直系亲属,第二选择是中华骨髓库、慈济骨髓库(台湾)等。在供体中只有未成年人合适时,则需要先向骨髓库寻找,再征求未成年人父母的意见。
亲体与否,配型成功的几率是悬殊的。一般而言,患者与兄弟姐妹配型成功率为1/4,与父母配型成功率是1/110,而从社会上找配型成功率为1/30万。
青岛那名9岁男孩要为姐姐献骨髓时,他的奶奶也曾哭喊着,宁可去“买”,也不能抽孙子的血。事实上,往往根本就“买不到”——当然,骨髓捐献是无偿的,不能买卖。
中华骨髓库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8月31日,其库容总计1496160人。其中,捐献造血干细胞人数总计2983例,而申请查询的患者人数总计26835人。考虑到目前我国等待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有400多万,加之每年新增患者数量,骨髓库的现有库容实际远不能满足临床需求。
有一线医生向记者抱怨,极端低下的配型成功率,常常令人倍感失望。尽管中华骨髓库在知识普及与体系建设中多有努力,但由于普通民众对“捐骨髓”仍普遍顾忌,低下的社会认知状态实际成为限制造血干细胞捐献的最大瓶颈。
“在这种情况下,当有家庭成员遭遇不幸,能有兄弟姐妹提供生命之需,已成为实际意义上的万幸。”上述一线医生坦言,眼下所有的伦理讨论,实际是缺乏相关法律规范所致。“《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明文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经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同意,可以捐献骨髓给近亲属’,这便没了争议。”
深圳的这一规定,也被医生视为采集造血干细胞对未成年人健康无害的另一种佐证。尽管,它只是一则地方法规。
在每一次的伦理讨论上,毕可红和同事都会从医学的角度阐述自己对手术的研判和筹备。在缺少法规规范的时候,这种医学科学和生命伦理的博弈让医生看上去就像刀尖上的舞者,当他们伸开双手寻求平衡,其实就是一架天然的天平——两端各是一条生命,医生和患者的前途与命运实际系于一体。
除此,已没有别的选择。(记者 石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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