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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3日)记者获悉,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10日晚6点30分飞抵北京后,在机场即被警方逮捕,目前被羁押在朝阳看守所。
10日晚6点30分,陆勇和朋友一行3人从无锡飞抵北京,准备接受媒体的采访。“我们俩走着走着,发现陆勇没有跟上来,再一看他被警方带走了。”昨晚,和陆勇同行的其中一名朋友告诉记者,机场警方带走陆勇的原因是“陆勇已被网上追逃”。
从已查处的多起印度代购药案来看,被查处的当事人多是高学历或高收入者人士,他们最初是帮亲友从国外代买少量药品,后来发现国内正版药与印度仿制药之间的巨额差价、且国内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遂转而做起了代购生意。
此类所谓代购的“假药”,实际上在印度是经过批准的合法“真药”,只是未取得我国相关部门的批准进口许可而已。药品作为特殊食品,国家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监管要求。2001年12月开始实施的《药品管理法》中,“假药”的情形认定相对“绝对化”:未经批准生产、进口销售的药品,均为“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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