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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医生屡教不改获徒刑,新规出台后首例获刑人员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分享
  • 文章导读:

        没有医师资格证的王恩起在出租房内开办黑诊所,两次被卫生部门处罚仍坚持营业,虽然他没有发生医疗事故,但近日仍被海淀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悉,这是自去年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后,本市首起在未损害人体健康的情况下追究屡教不改黑医生刑事责任的案件。 

      今年35岁的王恩起来自河北省。去年2月份以来,他在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海淀区永丰乡一出租房内开办医疗诊所,从事非法行医活动,后被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查获,并在2008年11月25日、12月5日两次对王恩起予以行政处罚。

      不料,第二次处罚刚过4天,王恩起又开起了自己的黑诊所。卫生局工作人员发现后,当场将其查获并移送到公安机关处理。

      法院最终认定,王恩起因非法行医两次受到卫生部门行政处罚,仍不悔改继续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做出上述从轻处罚。

      ■以案说法

      未损健康也能判刑

      承办法官介绍,一直以来,在城乡接合部等地,非法诊所普遍存在。此前,对非法行医罪的认定,主要以“是否实际危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为前提,否则卫生监督部门只能给予500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去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属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况,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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