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前不久,国家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该《规定》明确规定了实习医生出诊前必须告知病人,尽到告知义务并取得相关患者的同意,从而在教学实践中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合法权益。 而《规定》的适用对象包括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各级各类院校的医学生以及《执业医师法》规定的试用期医学毕业生。
实习是一个医生成长的必经阶段,是医生做到知行合一的必要条件。《规定》的出台将对实习医生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实习医生遭遇信任危机?
《规定》提到,“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
记者采访中发现,大多数患者对实习医生所持的态度都是“并不是十分信任,能避免的话最好”。当被问到“是否会接受实习医生为你服务”,一位患者坦言:“不会,一次一个实习护士给我打针的时候,结果肿黑了一大块,痛了好几天。实习医生嘛,我理解他们的辛苦,明白他们的难处,但对他们的技术很难予以信任。”开明一些的患者则表示:“应该会,不过要看什么服务。”“会接受,但我会提醒他们要小心点。”
很显然,尽管患者们心里明白一个优秀的医生都是经过实习医生阶段成长起来的,但要真正接受一个实习医生给自己诊治,患者们的心里多少有些芥蒂。
“在实习医生的管理方面,医院都会要求实习医生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实习医生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医院都会要求实习医生佩带胸卡(明示实习医生身份),让患者做到明明白白就医。”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负责人刘何根介绍说。
有一些医院对此并无明确要求。某医院负责人就表示:“有一些科室会要求其佩带胸卡,有些则不要求,尤其是妇科等一些涉及病人隐私的科室;对于医生是否为实习医生,病人一般都会分辨得出来。”
对于医院实习医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一些实习医生也并不熟悉。广州某医院妇科的实习医生小杨说:“知道医院有规定,但很少认真看,对具体内容并不熟悉。”对于新近《规定》的出台,小杨则一脸茫然。
对于是否会主动向病人说明实习医生身份,小杨表示:“一般不会,没有这个必要。实习过程中遭遇患者拒绝服务的情况是常有的事。实习医生在一旁观摩时,有些病人会感到害羞,觉得很别扭,尤其是接受触体检查的病人排斥观摩。”
小杨的带教教师张医生表示,“我们一般不会主动向病人提及学生为实习医生的身份,只是在一些很特殊情况下(如明确希望以病人做教材范例时)才会告知病人,而遭遇病人拒绝时,我们会努力向他们解释,争取病人的最后同意,如果病人坚持拒绝,我们还是会尊重病人的意愿。”
影响实习医生培养?
对实习医生的诊疗是接受还是说“不”,由病人说了算,充分尊重患者意愿,受益的似乎是患者,而对于尤为需要实习机会的实习医生来说,是否多了一道门槛呢?
刘何根认为:“《规定》还是为了规范医生的行为。现在病人的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对于实习医生出诊,经过解释之后,大多数病人还是会予以理解和支持,所以对实习医生影响较小。”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副院长汪中扬也表示,《规定》不会对实习医生的培养产生直接影响。汪中扬说:“病人并不会因为出台了这一规定就拒绝你,实习医生自身素质表现较差才会遭致病人拒绝。譬如,一些实习医生在与病人交流过程中不太注意言语问题就有可能出现矛盾冲突;实习医生在一旁观摩时,对病人议论纷纷,没有充分认识到对病人的尊重,也会遭致病人拒绝。实习医生动手的机会一般不多,医院一般也只准许实习医生做一些简单的工作,譬如量血压、问病史、一旁观摩等,对一些敏感部位的检查,如肛门检查、妇科检查等,医院一般不会让实习医生动手。”
“这还要视乎病人的素质、病源的多少。一旦错过了合适的病例,短时间内又很难找到另一个合适的病例,可能造成实习医生在日后工作中的漏诊或误诊。一个实习医生的成长,实践是必不可少的过程,实习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重要环节,一旦少了这个环节,医生的成长必定会受到影响。”汪中扬说。
长期从事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资深律师李惠娟则认为,虽然在医疗实践过程中,患者有知情权,医生应该告知患者相关信息,但医学实习是一件实践性非常强的事情,实际上很难做到对每一个患者都一一告知,这也是现实与规定相冲突的地方。医学实践往往是其他途径无法弥补的。如果每一个病人都拒绝实习医生,实习医生实践的机会就会减少,未来病人得到的治疗质量也会下降,最终受影响的还是整个患者群体。
李惠娟认为,《规定》很可能提高医学实践门槛,“事实上,每个公民都有"私"权利与"公"权利。如果病人只是过分强调自身的"私"权利,拒绝履行"公"权利,必将影响到实习医生的培养,造成实习医生成长过程中的一种缺失。”李惠娟还认为,解决实习医生培养机制难题最主要的还是不断完善执业医师法,而非出台其他新规定。
积极劝说 和谐医患关系
不管怎么说,对于即将正式施行的《规定》,实习医生要得到更多的锻炼机会,内功修炼成了每一位带教教师和实习医生的必修课。《规定》第十一条指出,“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应牢固确立教学意识,增强医患沟通观念,积极说服相关患者配合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
刘何根建议:“医生要转变观念,对待病人应像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给病人细心关怀,不要隐瞒,而不要认为病人有求于你。在带教医师或指导医师忙不过来的时候,实习医生更应发挥作用,及时主动与病人沟通,并在许可范围内主动为病人提供服务,珍惜个人锻炼机会。”
李惠娟则建议:“在处理病人知情权问题时,医院可以采取一种公告、通告的宣传办法集体告知,出诊时如果病人没有明确提出就视为同意,而不是一一征求其意见,在每一个患者面前都设立一道屏障。这种公示告知的方式,不仅可以提高效率、减少摩擦,更重要的是减少了因刻意告知、额外强调带给病人的一种心理压力,不至于给患者造成一种心理障碍。如果对于每一位病人都一一告知,不仅成本高、效率低,时间长了之后,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实习医生容易疲劳,难免会因麻烦而疏于告知,万一发生意外,反而更容易引起医疗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