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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上午,卫生部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医院因使用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批号为 071001)后,有4名新生儿发生不良反应,其中1名出生9天新生儿于10月11日死亡。
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茵栀黄注射液26万支,已全部销往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山东、云南、陕西和宁夏自治区共8省(区)。卫生部要求各地立即停止该批号茵栀黄注射液的临床使用。
此条新闻再次引发人们对中药注射剂安全性的关注,在以往的类似事件中,相关管理部门大都将调查重点放在药品生产、贮运等环节是否出现问题,而业内人士则将重点放在中药新药研发环节是否出现偏差,很少有人关注临床医生使用药品时是否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规定来正确使用,尤其是药品适应症的把握上是否准确。
提到药品的适应症,我们先来看看茵栀黄注射液的说明书的规定:其功能主治是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用于肝胆湿热,面目悉黄,胸胁胀痛,恶心呕吐,小便黄赤。急性、迁延性、慢性肝炎,属上述证候者。同时又在使用禁忌中规定:(1)对本类药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有其他药物过敏史者慎用。(2)黄疸属寒湿阴黄者不宜使用。
从新闻报道中得知,此次出现问题的医院用茵栀黄注射液治疗的患者都是新生儿,那么,茵栀黄注射液凭什么用在新生儿身上?有资料介绍说,茵栀黄注射液是一种中药制剂,由于有退黄的功效,因此常用于治疗婴儿黄疸,属婴儿常用药。看来,将茵栀黄注射液用于婴儿黄疸应该是对症的,然而,这里面有个问题,有关报道说此次用茵栀黄注射液的均为新生儿,出生时间最长的也就17天,而死亡的那位则只有9天。从儿科学上可以得知,新生儿中有些会出现黄疸,但他们中的黄疸大多数是生理性的黄疸,通常是不需要治疗的,经过几周到一两个月就能自然消退。只有极少数的新生儿黄疸属于病理性的,这种患儿往往伴有其它并病理表现,需要慎重治疗。不幸的是,很多家长与医生一见到新生儿出现黄疸,不分生理性的,还是病理性,一律倾向于给药消除黄疸,家长无知可以理解,而医生主张对众多生理性黄疸也用药治疗就不能不说有问题了!对于不需要用药的新生儿使用治疗用药,风险要比在成人身上大得多,因为新生儿代谢有其特殊性,病情变化非常快,这就要求医院的监测与应变措施与之相应,可是,一般医院是很难做到的,基层医院尤其困难。
鉴于以上情况,提醒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调查类似事件时,也应认真检查医院在使用药物当中存在的问题,有些医院的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混乱,在药品使用过程中监管措施跟不上,极易引发药品安全问题。
附: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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