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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郑州医疗垃圾被制成生活用品真相

  • 文章导读:

     

    三大尴尬造成现实恶象

    “医疗垃圾处理的监管人员配置少、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在医疗垃圾处理的监管上存在很大漏洞,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据郑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介绍,“如果一些医院或诊所不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法把医用废弃物卖给非法处理点赚钱,存在极大隐患,这些未经消毒的输液瓶等废弃医用品一旦被制成食用器皿,就具有相当大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这位执法人员认为,医疗垃圾之所以回流社会,主要是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医疗废物的危害特性认识不足。根据卫生部卫办医发(2005)29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使用后的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有不少医院以这样的规定为借口,搪塞在医疗垃圾管理上的漏洞。”

    二是医疗废物管理的法规标准不健全。尽管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与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但这些法规标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不高、尤其是缺少限制性条文等问题,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和落实。

    三是医疗废物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医疗废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的法规制定者、实施者和监督者的协调配合。目前,涉及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卫生防疫、城市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部门,政出多头,责权不清,极有可能造成监管力度不够。另外,法规、标准的制定环节与实施环节严重脱钩,也直接影响法规标准的可操作性。

    5月7日上午,记者从接处警的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了解到,公安机关将几名涉案人员控制后,经调查,被控制的人员够不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处罚条件,已被依法解除控制。

    卫生主管部门有难言之隐

    “医院人员庞杂,怎样有效地管理医疗垃圾,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这让很多医院感到头疼。”郑州市一家医院的负责人对记者说。

    “从医疗垃圾处理的基本流程不难看出,医疗垃圾由生成到外送至少要经过3次交接,从护士到运输工人再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如果采用书面交接,非常繁琐,而且交接地点分散,无法对医疗垃圾的整个流程进行追踪,更无法追踪具体某一袋的医疗垃圾。垃圾分拣、统计和称重,完全靠人工完成的话,耗时耗力。”这位负责人说。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似乎也有难言之隐。郑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这说明,卫生部门只对辖区医疗机构在医疗垃圾流程中负责疾病预防、防止疾病传播的监督、检查职能,并无处罚权。”

    不少人士认为,环保、卫生部门还须通力合作、齐抓共管,采取长效措施,从源头上彻底堵塞医疗垃圾流失的漏洞。

    也有人士建议,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规范管理制度,促使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高度重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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