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不久前笔者到药店去买了一种中成药“金钱草冲剂”,在购买时发现,同样药品因为生产的厂家不同,药价差别很大。有的一包“金钱草冲剂”,只卖3元多,有的要卖6元。价格几乎要翻倍了。
营业员解释说:“是药的含量不同,钱多的,含药量的纯度要高些,药效要好些。”笔者为了比较,看是不是如营业员所说的那样,就各买了一包。拿回家拆开包装,仔细看了说明,并没有找到药品含量的介绍。品尝药的味道,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同。
无独有偶,近日笔者买另一种中成药“三九胃泰冲剂”,又碰到了药同价不同的情况。湖南生产的“三九胃泰冲剂”,卖6元7角,广东生产的卖9元。而药品说明书上同样没有药品含量的介绍。所以到底价钱高的好,还是廉价的好,笔者稀里糊涂。问身边的朋友同事也都一样。问他们买药的标准,则说通常情况下,选廉价的吧。
为此,笔者进行了调查。据有关人士介绍,药品生产投料的确有上下限之分:厂家按照90%或95%的含量标准,进行投料生产,叫做下限投料;按照105%或110%的含量标准,进行投料生产,叫做上限投料。厂家无论是按上限还是按下限投料生产,都是可以的。
但很显然,按照上限投料生产出来的药品质量,就比按照下限投料生产出来的药品质量,要好些,疗效更有保障。对于一个患者来说,肯定愿意买这种上限药,这样的药,即使价钱高一点,也值。但是,为什么生产厂家不把采取药品生产投料的方式标明呢?你不标明,莫说患者搞不清楚,恐怕就是医生也难以知晓。
曾听医生抱怨某些药品,“以前吃一片就管用,现在要让病人吃两片才有效”。为什么?或许和厂家生产过程中,采取的投料方式有密切的关系。
经检测和调查发现,有些药品生产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总是采取下限投料的方式,其生产的药品确实存在疗效低的问题。
据业内人士说,长期下限投料容易出现以下弊端:
一是,药品的质量不易得到保证。特别是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原料药,经过一段时间后,药效成分就会降解,含量下降到最低限度以下,药品的疗效就会受到影响。
二是,容易导致出现劣质药品。在原料药投入和药品生产上都做下限投料,稍有差池,药品的生产质量就无法得到保证,如果监管不力,就可能让这样的药品流入市场,祸害患者。
所以,笔者以为,应当在药品说明书上标明药品生产投料的方式,这样做好处多多。
一是标明了药品投料生产方式,可以避免厂家鱼目混珠,以次充好,让患者明明白白买药,而不再是被蒙在鼓里,花冤枉钱。
二是便于监管,对那些采取下限投料生产方式的生产厂家,监管部门心中有了数,就可以重点检测抽查,为患者把好药品出厂关。
三是有利于市场的竞争。按照我国目前的药品检测标准,对于制药企业无论是上限或下限投料,生产出的药品有效成分的含量,只要在这个标准范围内都是合格的药品。但投料方式不同,原料药的投放量相差却达10%。这不是个小数。因为药品中贵重原料药的投放量相差10%意味着成本差别很大,时间一长,节省下来的一大笔原料成本将会变成可观的利润。
如此岂不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标明药品生产的投料方式,情况就不同了。大家都知道药品关系自己的身体健康和性命,谁不选质量更高的药呢?这样就能使质优者胜,鼓励更多的生产者按上限投料,形成良性循环。(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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