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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无证售药 一店被罚3000万

  • 文章导读:因无证生产、销售药品,一网店老板被没收违法所得130万,罚款3000万。

    无证售药被罚3000万

    2月25日,四川邛崃市法院公布一起案例,违法行为人彭某因无证生产销售药品,被重罚3000万元。

    根据公布信息,在“春雷行动2021”活动中,邛崃市监管部门在某民房内查获各类药材、药品及半成品共1153kg。调查发现,自2020年4月起,相关负责人彭某在该民房内无证生产各类药品,并通过其经营的网店进行销售,网店销售页面显示,出售产品销售额为130万元左右。

    按最新《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上述规定,监管部门给予违法行为人彭某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301106.07元。

    2.罚款3000万元。

    收到处罚决定后,彭某至今仍未履行,监管部门依法向邛崃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通过审理。

    国家严查网络售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上购药成为不少消费者的生活习惯。与之对应的是,由于监管不到位,网上平台正成为违法药品的销售“温床”,而无证售药仅是其中一环。

    在网售药品问题频发的环境下,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国家部门多次发文,要求严查网络售药。

    2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召开会议表示,对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会议还明确,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为重点,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要求集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

    2021年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指出,要严格监管网络销售行为,地方各级药监部门要依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管。

    2021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表示,相关部门要加快制定“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

    多地严抓,正规购药请选药店

    不仅是国家部门,地方对于“网络违法售药”行为实施严抓、严罚,以净化网售药品市场环境。

    2021年8月,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案件,14人因无证生产、网售药品,被处罚共计超3000万元,并且面临6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1年5月,山东胶州市法院公开宣判,15人因通过网络渠道制售假药(治疗冠心病药物立普妥、波立维),被处有期徒刑6个月到12年不等,其中主要涉案人员王某被处罚款188万元,有期徒刑12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据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罚款150万起步。

    赛柏蓝-药店经理人友情提醒,销售假劣药社会危害极大,面临处罚极重,各位药店人请勿参与其中。

    对于消费者购药,中消协发出提醒,尽量选择药店、医院、诊所等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场所(含电商平台)购买药品,仔细检查药品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号)、有效期限等,消费者可在国家药监局网站进行查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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