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粤府办〔2022〕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推动我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改革创新、“三医”联动,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以推进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建设为抓手,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广东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政策措施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持续推进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医学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均含中医,下同)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落户广东,形成临床重点专科群,集中力量开展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开展前沿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对标国际一流、国内最优,有序推进呼吸、肾脏病、肿瘤、心血管和精准医学等广东省国际医学中心建设。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高水平医院跨区域联动“一对一”紧密型帮扶项目。以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强化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高水平医院对地市医院的技术和人才支持,提升市域诊疗能力,减少跨省跨市就医。
2.建设由公立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建立集团各成员单位资源共享、错位发展、有序竞争、协作共赢的发展机制。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群众健康危害大的重大疾病和看病就医需求多的学科为重点,加强专科联盟建设。到2025年,全省各地市市域内住院率达到90%以上。
3.建设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县域医共体管委会加快组建和有效运行,统筹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运行机制等重大决策,并对医共体运行实施年终绩效评价。落实县域医共体自主管理权限,真正享有对各成员单位的管理权、经营权、人事权、分配权。深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对县级医院的“组团式”紧密型帮扶,逐步使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加快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到2025年,全省各县县域内住院率达到85%以上。
4.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推进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业类别的省级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建设。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发展多院区,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鼓励地市在现有传染病医院基础上,整合慢性病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资源,推进日常疾病防治和重大疫情救治功能整合,改善基础设施和升级设备。实施地市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计划,每个地市选择1家综合医院针对性提升传染病及重症救治能力。加强重大疫情片区集中救治定点医院软、硬件建设,提高区域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加强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室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打造高水平中西医结合疫病救治平台,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省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等项目建设,打造高水平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推动航空医学救援工作,提高重大疫情应对、保障能力和卫生应急立体化综合救援能力。
5.构建大湾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合作机制。加强省高水平医院与港澳医疗机构交流合作,支持粤港澳三地共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合作布局建设一批重点专科专病群。搭建海外医学交流平台,加强与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医疗、科研机构的互利合作,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医疗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助力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国际化医学人才培养。鼓励以特色专科为纽带组建粤港澳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探索在指定公立医院开展跨境转诊合作试点,完善大湾区内重症传染病人会诊机制和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优化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发展路径,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中国特色的医药创新研发与转化平台。鼓励公立医院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开展以经典复方、中医经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为主要来源的研发创新,创制一批对中医优势病种临床价值大、规模效益明显的中药新品种,开展中医医疗器械研发,推动岭南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指定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和临床急需原则,进口和使用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以及已在港澳公立医院采购使用并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大型医用设备除外)。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6.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在我省打造布局合理、技术较高、特色鲜明的优势专科群。到2025年,全省新增80个以上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新增630个左右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并实现地市全覆盖。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支持公立医院参与“双一流”建设,培育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的优势学科。
7.推进医疗质量提升。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以单病种质控和临床路径管理为抓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主要质控指标信息收集、分析、评价、通报,以及与证照核发、技术备案、试点申报、等级评审联动的管理机制。鼓励医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扩大处方点评范围,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不断完善合理诊疗和合理用药指标。持续提升公立医院通过国家、省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的项目数和通过率,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和检查资料共享,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
8.推进医学技术创新。利用我省在基因组学、蛋白组学、分子影像、干细胞技术等领域的领先优势,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产出。布局临床医学研究科技专项,促进大规模、多中心、高质量的临床诊疗规范研究。组建若干医院临床试验联盟,推动联盟内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完善医学创新激励机制和以应用为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健全落实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建设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支持公立医院与多方联合建立研发平台、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支持公立医院联合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加强对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治未病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一批可推广应用的诊疗方案、技术成果。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
9.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到2023年,全省所有三级医院提供多学科诊疗门诊和住院服务。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将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术前检验检查费用纳入住院报销范围。到2023年,开展住院手术的三级公立医院100%开展日间手术。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推行总药师制度,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实现院前院内患者信息共享。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立药品全流程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医保支付信息和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依托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区域处方流转中心,保障处方顺畅流转。推进看病就医电子健康码“一码通用”,逐步取代医院就诊卡。推动电子健康码和医保电子凭证等卡码融合应用。完善省、市、县、镇、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动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规范发展。
10.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医院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医院管理融合发展,发展智慧医疗,不断提升公立医院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打造一批“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医院。建成权威统一的省、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完善健康医疗数据采集、治理、运用机制,实现公立医院与平台的对接和数据传送。加快推动医保、医药、医疗信息平台之间的信息互通与数据共享。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框架下,加快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深度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