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蒙牛特仑苏OMP含可疑致癌物
2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函指中国乳业巨头蒙牛集团的高端品牌“特仑苏”违法添加了名为OMP(造骨牛奶蛋白)及IGF-1(类胰岛素生长因子)的物质,而我国尚未明确OMP的安全性,IGF-1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10天后,即2月11日,此公函被媒体获悉并公布。此次官方的介入源于国家质检总局接到蒙牛特仑苏牛奶产品的举报,是官方首次对蒙牛的“OMP”进行表态。自特仑苏OMP产品2006年初诞生后,对其可能致癌的质疑持续不断,之前多为行业协会和民间人士。蒙牛随后回应否认“特仑苏”添加了IGF-1,表示OMP安全性获国际认可,“OMP与IGF-1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物质”。而学者方舟子认为,OMP和IGF-1应是同一种物质,IGF-1能增加癌症发病率。至此,关于OMP可能致癌的安全性质疑全面升级。
[1月4日]
1月4日,内蒙古质监局收到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调查处理蒙牛特仑苏牛奶产品举报问题的函》,当日与总局推荐的专家联系、组织了核查小组;1月5日,核查小组赴蒙牛公司实地核查,要求蒙牛公司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按照总局推荐专家推出的8点核查意见予以详细说明。蒙牛就特仑苏OMP牛奶有关研发、生产情况及OMP安全性进行了说明。
[1月19日]
内蒙古质监局发布“内质监监函[2009]7号”函件回复国家质检总局,称核查小组在生产现场没有发现IGF-1原料,并称“经咨询有关专家,初步认为蒙牛公司目前所提供的验证材料能证明OMP牛奶产品质量安全性和未添加IGF-1。”[详细]
[2月2日]
2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函指中国乳业巨头蒙牛集团的高端品牌“特仑苏”违法添加了名为OMP(造骨牛奶蛋白)及IGF-1(类胰岛素生长因子)的物质,而我国尚未明确OMP的安全性,IGF-1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质检总局2月2日的发函正是针对“内质监监函[2009]7号”提出的监管意见。
质检总局公函2009年17号,公函在下发10日后被媒体公布
公函要求内蒙古质监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仑苏”牛奶添加OMP及IGF-1物质。质检总局在这份公函中提出监管意见:“鉴于目前我国未对OMP的安全性做出明确规定,IGF-1物质不是传统食品原料,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人为添加上述物质,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添加上述物质,并通知蒙牛公司,如该企业认为OMP和IGF-1是安全的,请该企业按照法定程序直接向卫生部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卫生部门做出是否允许使用OMP及IGF-1的决定。”[详细]
质检总局公函并未说明OMP与IGF-1两种物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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