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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滥用”抗菌药医师将受严惩 或追刑责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 分享
  • 文章导读:

      记者6日从卫生部获悉,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将受到处罚。

      据介绍,卫生部在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中进一步明确,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三级医院品种不超50种

      卫生部日前决定2012年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卫生部制定的活动方案显示,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

      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儿童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等等。因特殊治疗需要,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卫生部的活动方案还显示了各类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率,综合医院住院患者使用率不超过60%,口腔医院住院患者使用率不超过70%,肿瘤医院住院患者使用率不超过40%,儿童医院住院患者使用率不超过60%,精神病医院住院患者使用率不超过5%,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住院患者使用率不超过60%。

      “结石通茶”等广告违法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了“结石通茶”等四种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这四种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宣传的功能主治适用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此次曝光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为广西梧州制药生产的药品“结石通茶”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生产的药品“乌龙养血胶囊” 深圳市攀高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低频治疗仪” 天水魏氏药业生产的“魏氏磁疗骨痛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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