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
作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一个有良知的公民,我们能做的,是正视而不忽视不漠视社会问题,是诚恳帮助化解矛盾和怨恨出力出智而不是故意制造矛盾激化矛盾增加怨恨。
早上打开电脑,一条微博引起了我的关注。微博原文如下:
医学院毕业生去某医院应聘。院长问:“某人额头上被蜜蜂蛰个包,怎么治?”毕业生甲:“很简单,在患处涂抹点消毒液就可以了”院长摇头。毕业生乙进,院长又问同样问题,乙答:“至少需要住院治疗一周,分别查血液,脑电图、心电图,彩超、核磁共振……”院长“欢迎你来我院工作。”
接着几条回复如下:
回复@Orthopedist2015 :民众对医院的不了解,加上业内一些不争气医务,这是直接模糊医院正义形象。
@Orthopedist2015 :应该说绝大多数医院不是这样的!
@廖新波粉丝团 :这是在抹黑医院。
看了这些,我想起昨天我处理的一起医患纠纷,越发让人觉得:如此肆意抹黑医院、医生不是小事,问题很严重!
那起医患纠纷大体是这样的:
9月11日,某医院收住一患者,女,60岁,以“蜂蛰伤后乏力全身不适5小时”为主诉。住院时间:12:15.现病史:5小时前,被马蜂蛰伤,头、面、腹、背、四肢有60多处伤口,周围皮肤青紫,自觉头昏头痛、胸闷、心慌气短呼吸困难,无昏迷二便失禁。建议转院,家属拒绝并签字要求就地治疗。16:20,尿少且肉眼血尿,颜面发绀。18:40,巡视发现患者汗多,神志不清,皮肤苍凉,血压测不出,考虑中毒性休克,立即抢救。19:25宣告死亡。
患者死亡后,家属认为医生未尽责,要求赔偿。主要理由是:医生没有全程关注,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诉求没有及时处置,没有安排到重症监护病房等等。
我通过对医疗过程进行了解,认为,该病人死亡核心是伤情太重,理由:1伤口太多2来院后急诊就有血尿,各项血检示:心肝肾功能明显受损,白细胞迅速飙升3病情进展快,发生突然。死亡原因:考虑中毒性休克,不排除中毒诱发心脏病可能。引发纠纷原因:医生经验不足,对病情严重程度估计不足,和患方沟通欠缺,转院建议不坚决。患方对病情严重性没有充分认识,突然死亡,难以承受难以理解。
接到调处请求后,我即刻前往。在与患方沟通过程中,我可以感觉到,患方对医学的高风险不够理解,对医生有过高的苛求。主要表现在:1基层医院条件有限,往往收治病人都是在加床的情况下尽量安排,本病人是在外科无床的情况下,收治到“急性中毒”病人科室的,床位也是在走廊普遍加床情况下将其安排在靠近医护办公室的病房,目的是观察抢救方便。收了没救活,家属“挑刺”,如果不收,也许家属意见更大。2外表症状轻,误导了医生和家属。该伤者入院后,从外表看,病情并不严重,没有昏迷,明显肾功衰,病人言语灵敏,反应如常,因此医生的病情告知也一定不会说的很严重,不会说到会“突然死亡”的地步,因此家属也没有“突然死亡”的思想准备。反过来说,如果医生将一个“看起来一切和正常人没有多大区别的患者”向家属说病情很严重,极有可能突然死亡,你想想,家属会是什么感觉,就如同“扁鹊见蔡桓公”一样,谁会相信?或许在家属内心里,会以为,医生就会“把小病说成大病”,目的是“让病人花更多的钱”.是不是?
当然,发生医患纠纷后,病人这么说,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挖空心思找理由让医院出钱,力争多出钱。但一个不可否认的现实是民众对医学、医生、医院还不够理解,甚至有误解。这可以理解。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就有一些人,利用民众对医学的不理解,利用民众对看病难看病贵的不满,怀着“罪恶”“自私自利”的目的,以煽动挑事为本能,专事抹黑医生、抹黑医院之能事,诸如此微博所言。
我们必须承认,当前的医患矛盾很尖锐,医患关系很紧张,我们能做的就是客观公正宣传医学,介绍医生、医院,让人们了解医学,了解医生,了解医院,他们也是人,哪些医生也是父母的子女,孩子的父母,人妻人夫,哪些护士也是普通人的女儿、妻子、母亲,他们也是人,他们也有情有意,不是妖魔!如果,我们把他们不当人,故意抹黑他们,冷了他们的心,他们自然会保护自己,他们自然会实行保护性医疗,如此下去,大街上,犯病的,谁还会去放心地救?医院里,过去曾经一直认为“只要有1%的希望一定会100%努力”,谁还会去做?一个想方设法向上推的“医疗不作为”现象必将成为大家普遍遵循的“规则”,看病必然更贵更难。甚至很可能出现一些完全有希望救活的生命被“严重后果”吓得不敢大胆实施。如果这一天真的到来,恐怕损失的就不是个别人,而是包括医生在内的我们整个人类自己。正如《一个医生眼中的医事》那样:
一领导夫人,患有某种慢性病。病不严重,并无生命危险,但领导地位甚高,当地便组织专家会诊。会诊意见分为两派:保守派坚持应该药物治疗,激进派坚持应该手术治疗。两派吵得不可开交。这倒没什么,关键是,坚持药物治疗的都是外科医生,坚持手术治疗的都是内科医生。呵呵,这就是地位高的坏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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