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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器官捐献调查:30万适移者仅1万多获移植

  • 文章导读:

     

      30万适移者仅1万多获移植

      我国器官捐献事业,除了规范禁用死囚器官外,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前较流行的说法是:我国每年大约有150万器官衰竭患者,有30万适合器官移植方式治疗,每年仅有1万多人能得到器官移植的救治。

      黄洁夫对此有不同看法:“无法进行移植不都是因为缺少供体,有很大一部分病人因经济原因放弃手术。还有一个现实原因是,我国能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生只有几百人,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只有169家。”

      不过,众多从事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认为,在医患矛盾突出、官办慈善机构又陷入信任泥沼的当下,器官捐献事业发展举步维艰。“免费捐器官,换个器官却要花几十万”等,人们的这些认识,与对器官捐献政策不了解和器官分配不够透明、公开有关。

      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2012年在武汉和广州进行民意调查,40%以上的人表示不确定是否会捐器官。“他们不知道这个器官捐献是不是公平公正的。”黄洁夫说,这可能是原因之一。

      “器官捐献率低,落后的不是传统观念,是行政管理的体制,把管理体制搞好,公民捐献意愿就会提高。”黄洁夫说,“公开、透明、可溯源的器官分配体系至关重要。”

      制度设计面临的几个问题

      目前我国对捐献者的身后事没有配套优惠措施。有人表示,一个人捐献了自己的器官,在他的身后事上,比如火化、殡葬费等方面却得不到任何抚恤,会令捐献者寒心。

      再就是医疗费用问题。2014年,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中心处理的捐献案例1699个,挽救了3400多人。“这些捐献者往往面临大量的医疗债务,1200多人需要这方面的救助。去年国家大约拨付了84万元,远远不够。”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中心业务部副部长高新谱说。

      针对上述问题,高新谱说,我国正在对660名协调员进行培训,通过了资格认定考试,即将上岗。

      黄洁夫等专家特别指出,对捐献者身后的困难家庭给予救助,绝不等于器官“买卖”或“交易”。要明确捐献者家庭申请救助的程序,掌握适宜的救助标准,既要确保捐献人和法定受益人的基本权益,又不能让器官捐献“自愿无偿”的原则被扭曲。

      一些器官捐献者的家属表示,希望对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进行人道抚恤或困难救助,并协同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建立纪念墓地、纪念林、纪念碑或纪念网站,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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