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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制售病死猪肉案:“死猪肉”如何端上餐桌?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繁体中文 分享
  • 文章导读:

      近年来,一些地方不时曝出制售病死猪肉案件,涉案猪肉数量和金额巨大。不久前,福建警方连续破获多起销售病死猪肉的案件。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随同有关部门调查采访发现,从病死猪“偷渡”出养殖场,到突破层层监管流入市场,已形成收、运、制、贩“一条龙”的犯罪网络。

      但是,监管、打击、惩治犯罪的力度还跟不上实际需要,百姓餐桌保卫战依然任重而道远。

      收、运、制、贩“逃”过重重关卡

      2011年7月的一天晚上,民警在福州市乌龙江大桥北侧一小山的半山腰的一栋小楼里,当场将犯罪嫌疑人刘永和控制。眼前的情景让人触目惊心——

      3台大型冰柜内存放着恶臭刺鼻的病死猪肉,屋外运货车和屋内案板上也放着猪肉,上面爬满了蛆。猪肉总量超过2吨。

      刘永和2009年开始租用此地,打着养鸡的旗号,从附近养猪场收购病死猪肉,再进行屠宰、分割,将这里变成了一个私宰“黑作坊”。

      在另一个抓捕点,犯罪嫌疑人凌建君落网。现场同样恶臭熏人、满地污血,黑乎乎的墙边摆放着用来制作腊肠的色素罐子,院子里挂着密密麻麻的腊肉、香肠。

      经调查,刘永和等人收购、屠宰病死猪,将病死猪肉卖给凌建君等人。后者加工成腊肉、腊肠,销售给福州、温州、宁波等地商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任何一个环节发现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都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无法做无害化处理的要一律销毁,严格禁止生产经营病死猪肉,严格禁止流入食用环节。

      然而,这些病死猪肉“逃”过了数道关卡:一是在生产环节,对病死猪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卖到私宰点;二是在加工环节,病死猪肉未经检验检疫,被制作成肉制品;三是在销售环节,再次“逃”过了检疫、工商、质检、卫生、市场管理等关卡,销往各地食品市场。

      暴利驱动,收运制贩形成产业链

      刘永和非法收购病死猪案,只是制售病死猪肉犯罪的冰山一角。2011年7月以来,福建警方侦破一系列病死猪案件,查获病死猪肉1300余吨、制成品480余吨。

      此前到底有多少病死猪成了盘中餐?具体数字可能没人说得清。

      陈金顺是此次落网的犯罪嫌疑人之一,2005年曾因贩卖病死猪肉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刑11个月。出狱后,陈金顺仍然贩卖猪肉,从2010年11月开始,再次贩卖病死猪肉。

      陈金顺的病死猪肉是从哪里买来的?又销往何处呢?

      陈金顺的“上家”是陈开梅、林彬霞夫妇。他们在仙游县枫亭镇铺头村一个废弃屠宰场屠宰病死猪。这个窝点由陈金顺提供,条件是屠宰的病死猪肉都卖给陈金顺。

      陈金顺还交代,2010年11月到2011年7月,他从陈开梅夫妇处收购的病死猪肉多达60吨,转手卖给泉州、石狮、福清等地一些肉制品作坊。泉州的吴鸿就是“老客户”之一。

      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吴鸿。吴鸿承认,买来的肉基本上都做了腊肉和腊肠。“病死猪肉做成腊肉腊肠后是很难分辨出来的。”他说,腊肉和腊肠一般批发给一些小摊贩,或者直接卖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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