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儿童禁用慎用药物
二、儿童禁、忌、慎用药品
抗感染药物
氨苄西林丙磺舒:2岁以下儿童禁用。
氨苄西林钠氯唑西林钠:新生儿尤其早产儿应慎用。
氯唑西林:本品能与胆红素竞争和血清蛋白的结合能力故有黄疸的新生儿应慎用本品。
美洛西林钠舒巴坦钠:儿童尚缺乏研究资料。
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12岁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不清楚。
头孢氨苄甲氧苄啶:新生儿、 早产儿禁用。
头孢呋辛针剂:3个月以下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定,不推荐使用。
头孢克肟:早产儿、新生儿不宜使用。
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本品已被有效地用于婴儿感染的治疗;但对早产儿和新生儿尚未进行广泛的研究,因此本品在用于新生儿和早产儿前必须权衡利弊后谨慎应用。
头孢羟氨苄甲氧苄啶胶囊: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头孢曲松钠:新生儿(出生体重小于2kg者)的用药安全尚不确定。有黄疸的新生儿或有黄疸严重倾向的新生儿应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头孢噻肟钠:婴儿不宜作肌内注射。
头孢替安:安全性尚不确定(包括早产儿、新生儿)。
头孢唑林钠: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新生儿不推荐因应本品。
头孢唑肟: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确定。
阿米卡星:氨基糖苷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链霉素:本品属于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
奈替米星:新生儿避免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给药方案必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进行调整方可应用,否则,不宜使用。
克拉霉素:1个月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乙酰螺旋霉素:6个月以内小儿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定。
多西环素:8岁以下儿童禁用。
四环素: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形成稳定的钙化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
甲砜霉素:新生儿避免使用。氯霉素滴眼液: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去甲万古霉素:新生儿和婴幼儿中尚缺乏应用本品资料。
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受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伤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复方磺胺甲恶唑片、增效联磺片、磺氨嘧啶锌: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应禁用。
利福平:本品在5 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婴儿慎用。
乙胺丁醇:13岁以下儿童缺乏临床资料,由于在幼儿中不易监测视力变化,故本品不推荐用于13岁以下小儿。
奥硝唑:儿童慎用,3岁以下儿童不用。
呋喃拖妥因:新生儿禁用。
呋喃唑酮:新生儿禁用。
甲硝唑:儿童慎用,并减量。
磷霉素钠:对新生儿的安全性尚缺乏资料,应慎用。
复方酮康唑乳膏:小儿禁用。 克霉唑:3岁以下儿童用药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立。
两性霉素B:儿童用药静脉及鞘内给药剂量以体重计算均为成人,应限最小有效量。
咪康唑:1岁以下婴儿禁用,由于儿童处在生长发育期,肝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萘替芬: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特比萘芬:儿童暂不用。
酮康唑:本品不宜用于2岁以下儿童。 氟康唑:小儿不宜应用。
伊曲康唑:因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建议不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
制霉菌素: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阿昔洛韦:虽未发现特殊不良反应,但应慎用。
泛昔洛韦:18岁以下儿童安全性尚未确定。
更昔洛韦:因有潜在的长期致癌性和生殖系统毒性,对于12岁以下小儿患者,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我院主要在儿科使用本品。目前我院在技术上尚不能鉴别诊断巨细胞病毒)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金刚乙胺:儿童安全性尚未建立。
拉米夫定:目前尚无16岁以下患者的有效和安全性资料。
甲苯咪唑:2岁以下婴幼儿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