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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改革真要来了!破除“唯论文” 突出临床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繁体中文 分享
  • 文章导读: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关于医生职称制度改革,在国家领导人的持续关注下,业界大咖的持续呼吁终于有回音了。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一直呼吁的破除“唯论文”、突出临床实践等,都在意见稿中有体现。

    明确医疗人员职称名称

    意见指出,医疗人员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医士、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药学人员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护理人员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技术人员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技士、技师、主管技师、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

    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

    针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反映强烈的“唯论文”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科学合理对待论文,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各个环节,不得把论文篇数和SCI(科学引文索引)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

    突出临床等实践

    《意见》进一步明确要重点评价临床实践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引入医生的门诊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治疗效果、手术数量、手术难度、手术质量、住院费用等临床指标进行量化评价。

    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意见提出,以确保评审质量为前提,科学界定、合理下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权。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医院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积极发挥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在职称评审和评价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作用。(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

    附1:医师晋升工作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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