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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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
为保证我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质量,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和《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标准。
一、医院的规模、任务、功能、组织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应是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的医院。
二、医院能对社区提供全面、固定、连续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并能进行业务指导及培训。
三、科室设置符合相应等级医院要求。病种及病人数量均能满足临床教学需要。
四、能承担下一级医疗单位各科技术骨干人员的进修和培训,能承担高(中)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有承担外单位选送住院医师的培训能力。
五、能承担国家、省、市级的科研项目,且能按计划开展研究。
六、教学设施完善。医院至少有1间可容纳50人以上的专用教室,专科有示教室,有满足教学需要的电教设备和其他设备,设有医院图书馆(室),有进修生住房。
七、有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指导老师数量充足且结构合理,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的比例应为1:2:4:8。
指导老师必须是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或总住院医师,且学风严谨,工作认真负责,带教效果良好。
八、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医院能把科教工作放在优先发展位置上,第一把手亲自抓,有分管领导具体抓。院设有教学领导小组,由院长或副院长任组长,具体工作由科教科(医教科)负责,并有专人管理,业务科室设教学小组,由科主任、指导教师、护士长组成,并有1名主治医师兼管具体教务工作。
九、教学制度健全落实。医院有继续教育的总体规划,年度培训计划。订有本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和各学科培训细则。有严格的备课、授课、辅导和教评制度。有可行的考核 (转科、阶段、综合考核)和记分制度。有行之有效的检查、督促措施。
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基地申请表
申报单位 |
已通过评审等级 | |
领导及 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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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 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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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 施及现 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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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培 训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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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主管 部门意见 |
(盖章) | |
省卫生厅 意见 |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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