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做好中医药标准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全面推进中医药标准体系和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同时,根据发展需要和条件,选择重点领域和项目,着力推进,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拓展领域,提升质量。坚持在做好中医诊疗技术标准制修订的基础上向中医药预防保健、教育、科研、中药领域的延伸,实现从基础、技术标准领域向管理标准领域的拓展。加强中医药标准研究制定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坚持中医药标准研究制定的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公开透明,提升中医药标准质量和水平。
——立足需求,注重实用。坚持以中医药事业发展对标准化的需求为导向,以引领和支撑科学发展,提升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质量效益为目标,坚持中医药标准化与中医药发展实际问题和需求的紧密结合。
——整合资源,注重协调。坚持中医药标准化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协调,充分吸收中医药科研、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专科专病、重点学科的研究和实践成果,及时转化为标准。将中医药标准研究制定、应用推广、评价反馈和支撑条件建设与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发展紧密结合。
——强化国内,面向国际。坚持国内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与国际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统筹,以国内发展为前提,服务和支撑国际化需求与发展,以增强国际标准化话语权和影响力为目标,把握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发展的契机和形势,带动国内中医药标准化发展。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坚持发挥政府部门在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宏观规划、政策指引、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中医药行业及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参与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形成全行业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结构比较合理的中医药标准体系,中医药标准化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满足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需求,中医药标准应用推广和监测评价体系初步建立,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我国实质性参与中医药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显著提升。
“十二五”时期的具体目标:
——中医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围绕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完成300项中医药标准制修订,基本覆盖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教育、科研、中药等领域。
——中医药标准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中医药标准制修订技术方法和过程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标准适用性增强,90%以上的中医药标准标龄低于5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组织标准之间的协调性明显提高。
——中医药标准实施效益明显增强。中医药标准应用情况良好,在基层建设一批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中医药标准研究制定、应用推广与评价反馈机制基本形成。
——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明显提升。提出10~15项中医药国际标准提案,推进3~5项中医药国际标准的制定。
——中医药标准化支撑体系保障能力增强。培养一批中医药标准化专家,形成中医药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一批标准化研究中心,形成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平台,中医药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对标准化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中医药标准化信息网络平台服务功能显现。
——中医药标准化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全行业关注、支持和参与标准化的氛围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