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治疗常规

时间:2008-6-5 11:24:28   文章来源:中医人收集整理    作者:佚名  

文章导读:

  哮喘是一种以嗜酸粒细胞、肥大细胞等浸润为主的慢性气道变态反应性炎症。其气道具有对刺激物的高反应性,当受到刺激时,由于气道壁肿胀、粘液分泌增加、平滑肌痉挛等可致管腔狭窄,发生咳嗽、胸闷、喘息等症状。

  [临床表现]

  1.咳喘反复发作3次以上,过去有湿疹史或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史。部分患儿一级亲属有哮喘史或过敏史。

  2.咳嗽、喘鸣反复,常在夜间发作或加剧,剧咳,吐白色泡沫痰,年长儿常突然发作,婴幼儿常为上呼吸道感染后诱发。

  3.体检可见呼气性呼吸困难、喘鸣,严重者伴紫绀、出汗,甚至神志不清,肺部听诊闻哮鸣音,部分伴湿罗音,严重者呼吸音减低,哮鸣音消失,并出现危重征象:呈现紫绀、心力衰竭及神志改变。


  [辅助检查]

  1.血白细胞计数大多正常,分类计数嗜酸粒细胞可增多,伴有细菌感染时,白细胞总数和中性多核细胞可增多。

  2.胸部平片 显示两肺纹理增重,可有肺气肿表现。

  3.大部分患儿特异性IgE明显增高。

  4.可疑病例可作肾上腺素诊断性治疗,1:1 000肾上腺素0.01ml/kg,一次最大剂量不超过0.3ml,皮下注射,症状迅速缓解可助诊断。

  5.可疑病例有条件时可作哮喘激发试验,试验前先测定患儿最大呼气流量(PEF)及1s用力呼气量(FEV1),然后吸入变应原溶液(组胺或乙酰甲胆碱溶液),即刻、10min、15min复测肺功能,前后数值之差大于20%为阳性。

  6.有条件时可作肺功能检查,判断病情的严重程度及预后,并可作为临床处理的参数。

  [诊断标准]

  1. 婴幼儿哮喘诊断标准(计分法)

  凡年龄<3岁,喘息反复发作者计分原则:

  ① 喘息发作≥3次(3分);

  ② 肺部出现喘鸣音(2分);

  ③ 喘息突然发作(1分);

  ④ 有其他特应性病史(1分);

  ⑤ 一、二级亲属中有哮喘病史(1分)。

    评分原则:

  ① 总分≥5分者诊断婴幼儿哮喘。

  ② 喘息发作只2次或总分≤4分者初步诊断为可疑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如肺部有喘鸣音可作以下任意一试验:

  a:1‰肾上腺素0.01ml/kg次皮下注射,15~20分钟后若喘息缓解或喘鸣音明显减少者加2分。

  b:以舒喘灵气雾剂,舒喘灵水溶液雾化吸入后观察喘息或喘鸣音改变情况,如减少明显者可加2分。

  2. 3岁以上儿童哮喘诊断标准

  (1)喘息呈反复发作者(或可追溯与某种变应原或刺激因素有关)。

  (2)发作时肺部闻及喘鸣音。

  (3)平喘药有明显疗效。

  疑似病例可选用1‰肾上腺素皮下注射0.01ml/kg,最大量不大于0.3ml/次,或以舒喘灵气雾剂或溶液雾化吸入,观察15分钟有明显疗效者有助诊断。

  3. 咳嗽变异性哮喘(Cough Variant Asthma),诊断标准(儿童年龄不分大小)

  (1)咳嗽持续或反复发作>1月,常在夜间(或清晨)发作、痰少、运动后加重,临床无感染症象,或经较长期抗生素治疗无效。

  (2)用支气管扩张剂可使咳嗽发作缓解(基本诊断条件)。

  有个人过敏史或家庭过敏史,气道呈高反应性,变应原皮试阳性等可作辅助诊断。

  【治疗】

  1.支气管扩张剂

  (1)β2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为急性发作时的第一线药物,常用β受体激动剂气雾吸入,疗效好,副作用小。 ①喘乐宁 每喷100μg,3~4喷/日 ②喘康速 每喷250μg,3~4喷/日 ③博利康尼 2.5mg/片,儿童0.0625~0.125mg,每日2次 ④美喘清 每片25μg ,儿童>12岁25μg Q12h,6~12岁 12.5μg Q12h,<6岁酌减。

  (2)黄嘌呤类,如氨茶碱、二羟丙茶碱(喘定)等,重症病例氨茶碱4mg/kg负荷量,30min静滴,然后以每小时0.8~1 mg/kg维持量静滴。轻、中度发作可口服,每次3~5 mg/kg,6~8小时1次,全日总量不得超过24 mg/kg。

  (3)抗胆碱类,如异丙托溴铵(溴化异丙托品)雾化吸入或定量型气雾剂吸入。

  2.糖皮质激素为抗过敏性炎症的首选药物,重症病例可予甲泼尼龙(甲基强的松龙)、氢化可的松或醋酸泼尼松。甲泼尼龙每日1~2 mg/kg,分次静注、静滴或肌注。氢化可的松每日5~10 mg/kg,静注或静滴。醋酸泼尼松每日1~2 mg/kg,分次口服,病情好转或轻、中度发作可予局部吸入疗法,丙酸倍氯米松(二丙酸倍氯米松,必可酮)每日200~400μg,分2~3次吸入,丁地去炎松(普米克都宝)每日200~400μg,分2~3次吸入。

  3.稀释痰液,如盐酸溴己新(必嗽平)、祛痰灵以及各种化痰合剂均可选用。

  4.抗组胺药,如氯苯那敏(扑尔敏)、酮替芬或苯海拉明等均可选用。

  5.有合并感染时酌情应用抗生素。

  6.重度哮喘发作极度烦躁时酌情应用镇静剂,如10%水合氯醛灌肠,禁用吗啡与盐酸哌替啶(杜冷丁)。

  7.吸氧 重度哮喘发作,明显呼吸困难伴紫绀应吸氧。

  8.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重度哮喘发作酌情补液,60~80ml/kg,纠正电解质紊乱,根据血气分析结果纠正酸碱失衡,呼吸性酸中毒以改善通气为主,代谢性酸中毒以吸氧与补碱性液纠正。

  9.机械通气严重呼吸困难、呼吸音降低甚至哮鸣音消失,吸氧后仍有紫绀,血气分析PaCO2大于8.65kPa(65mmHg)应考虑机械通气。

  10.重度哮喘发作应入重症监护室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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