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止酸、保护胃粘膜、降糖、降压药物等。
(2)抗生素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根据血、分泌物和排泄物的微生物培养及药敏结果选用,用药时间视病情而定。
(3)支持疗法等。
11.危重病情的抢救。
若出现危重病情,如呼吸循环功能、肝肾功能严重损害或衰竭等,应当立即给予相应的紧急处理并转入ICU、CCU等相应学科治疗。
(九)出院标准。
1.临床症状好转。
2.评价病情的各项检查均已完成并示病情好转。
3.糖皮质激素可改为口服。
4.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
(十)变异及原因分析。
1.伴有其他系统严重受累,需进一步诊断及治疗或转至其他相应科室诊治。
2.对常规治疗效果差,需延长住院时间。
3.如发生呼吸衰竭,需行机械通气治疗,延长住院时间,增加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