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吸入性损伤诊治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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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性损伤是火灾事故最主要的死亡原因。吸入性损伤是指伤者在火灾时吸入大量高温、有毒烟雾、粉尘颗粒,以及化学物质造成鼻咽部、气管和支气管、肺实质损伤,表现为黏膜充血、水肿、糜烂坏死,引起伤者缺氧、呼吸困难,甚至窒息死亡。在烧伤患者中吸入性损伤的发病率高达32%~38%。
损伤程度分三级
轻度吸入性损伤:损伤在声门以上,包括鼻、咽和声门的损伤。吸入性损伤常有鼻腔和口咽部黏膜充血、水肿、水疱形成,或有糜烂、出血,严重者黏膜广泛坏死。喉部发生水肿,伴急性喉炎,甚至发生坏死性溃疡性喉炎。临床上可出现声音嘶哑、喘鸣、吞咽困难以及进行性上气道阻塞。
中度吸入性损伤:指气管隆凸水平以上,包括喉和气管的损伤。黏膜呈多发性局限性坏死,溃疡形成。广泛凝固性坏死,形成坏死剥脱性气管炎,可有白喉样假膜形成。伤后24 小时内即可见喘息、支气管痉挛和刺激性咳嗽等。伤后第2~5天尚可咳出含碳粒的痰及脱落的气管黏膜,严重者咳嗽反射减弱或消失。听诊可出现哮鸣音和啰音。
重度吸入性损伤:指支气管和肺泡单位的损伤。气道黏膜广泛坏死、脱落,管腔由于纤细更易于阻塞而出现肺气肿和肺不张等。如出现肺水肿,则往往是吸入性损伤致死的主要原因。此外还可能出现肺出血、肺微血管内血栓形成等病变。重度吸入性损伤最突出的表现是伤后立即出现或几小时内出现严重的呼吸困难,严重的发生缺氧、紫绀、谵妄甚至昏迷,可在伤后数小时内死于呼吸衰竭或窒息。
诊治五环节
吸入性损伤仍然是烧伤重要的致死原因之一。因此,吸入性损伤治疗依然是成功救治烧伤病人的重要环节。
现场急救:应迅速将伤员撤离现场,移至空气清新的环境。对疑有吸入CO等有毒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病人移至通风处进行现场急救。及时清除口鼻腔的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条件许可时,可给予意识清醒者鼻导管吸氧,意识丧失者应立即给予经口或鼻插管用高浓度氧辅助通气,改善组织的氧供。
建立人工气道:建立人工气道的目的在于早期解除呼吸道梗阻。轻度吸入性损伤是以上呼吸道损伤为主,为预防喉部水肿而窒息,早期多采用适当体位,以减轻面部及咽喉部水肿。对于咽部肿胀较重、进行性声嘶加重、吸气时出现鸡鸣声及呼吸困难者,应立即行气管内插管或气管切开,建立通畅的气道。梗阻严重时,应该行紧急环甲膜穿刺术或环甲膜切开术。
气道管理和辅助呼吸:良好的气道管理对于吸入性损伤的治疗十分重要,应引起高度重视。其包括气道湿化、加强排痰、气道灌洗等有效清理气道,减轻感染,有助气道损伤的修复。重度吸入性损伤患者,常较早出现进行性低氧血症、肺水肿或支气管肺炎,迅速并发呼吸功能衰竭。及早采用呼吸机行机械通气可解除患者呼吸功能衰竭,降低呼吸做功和代谢率。
纤维支气管镜的使用:近年来,应用纤维支气管镜诊断和治疗吸入性损伤为人们所重视。纤维支气管镜可直接观察咽喉、声带、气管支气管以及段叶支气管开口处的气道黏膜损伤情况,从而使诊断阳性率比以往有所提高。纤维支气管镜对吸入性损伤的治疗意义比诊断意义更大,在气道灌洗、清除脱落黏膜等方面能发挥出其有效的作用。对持续低氧血症、呼吸困难的病人,检查时间不宜过长,每次不超过30秒,必要时间隙给氧片刻再插。插管时间过长,将加重组织缺氧,甚至引起严重心律不齐或心跳骤停,应予警惕。
全身治疗:包括抗休克复苏、改善微循环、抗感染、加强营养及各脏器功能支持治疗等,同时积极治疗体表烧伤或其他合并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