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颅内静脉和静脉窦血栓形成(CVST)诊治指南

时间:2013-7-17 上午 09:34:33   文章来源:中国医学论坛报    作者:佚名  

 

  (1)急性期抗凝

  1)低分子肝素:按体重调整剂量皮下注射,180 抗XaU/ (kg•24h ),每日2 次,可能引起的出血风险较小,且无需监测凝血指标,但作用持续时间较长

  2)普通肝素:应使APTT 延长至少1 倍,有建议首先团注1000U ,随后续予400 ~600U/h 的低剂量维持

  3)已存在的颅内出血如血肿逐渐减少,可给予抗 凝治疗,否则则应避免

  (2)急性期后抗凝治疗

  1)多数CVST 恢复较好,死亡率和复发率均较低,但儿童患者死亡率较高,无论有无进一步抗凝治疗,CVST 在发病4 个月后均可出现闭塞血管的完全或不完全再通,即使没有血管再通的CVST 也未见有复发

  2)急性期后抗凝治疗

  急性期过后继续口服一段时间抗凝药物,尤其对于儿童患者,常用华法林,控制INR在2~3之间,对于原发性或轻度遗传性血栓形成倾向的CVST,治疗应持续6~12个月,对于发作两次以上或有严重遗传性血栓形成倾向的CVST,可考虑长期抗凝治疗,对于有可迅速控制危险因素的CVST,如妊娠、口服激素类避孕药物,抗凝治疗可在3个月内推荐。推荐意见:

  (1)对于无抗凝禁忌的患者应及早接受抗凝治疗(II级推荐,B级证据)

  (2)伴发于CVST的少量颅内出血和颅内压增高并不是抗凝治疗的绝对禁忌

  症(II级推荐,B级证据)

  (3)急性期使用低分子肝素或肝素,急性期过后继续口服抗凝药物,疗程因

  血栓形成倾向和复发风险大小而定(IV级推荐,D级证据)

  9.溶栓治疗

  可直接溶解血栓,迅速恢复静脉回流,目前缺乏CVST患者溶栓治疗的随机对照试验,已有的小样本非对照研究显示再通闭塞血管的同时,出血风险也明显增高。2008年的一项小规模前瞻性研究显示血管内溶栓有肯定效果,但伴有大的出血性梗死和即将发生的脑疝的患者并不能从溶栓中获益。推荐意见:

  (1)不常规推荐使用全身或局部的溶栓治疗CVST(IV级推荐,D级证据)

  (2)经足量抗凝治疗无效、且无颅内出血的重症患者,可在有监护条件下慎重实施局部溶栓治疗(IV级推荐,D级证据)

  10.糖皮质激素

  理论上糖皮质激素可减轻血管源性水肿,降低颅内高压,同时,糖皮质激素 也可能促进血栓形成、抑制血栓溶解、甚至诱发CVST再发,目前缺乏急性 CVST患者中使用糖皮质激素的随机对照试验,已有的基于ISCVT的数据分 析不支持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尤其是在无脑实质病变的CVST患者。推荐意见:

  (1)不常规推荐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CVST,除非原发疾病有使用指征(III级推荐,C级证据)

  (2)CT/MRI未发现脑实质病变的CVST患者更应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III级 推荐,C级证据)

  11.机械取栓术

  一项对8例CVST患者的回顾性系统评价显示了较单纯抗凝和溶栓更好的肯定效果,有效性和安全性仍有待于进一步评估。推荐意见:

  (1)对于治疗前已存在颅内出血、或其它方法无效的CVST患者,机械血栓去除术可能是一个可选择的方法(IV级推荐,D级证据)

  (2)有创性的操作和明显的再闭塞事件限制了其广泛应用(IV级推荐,D级证据)对症治疗

  12. 痫性发作

  预防性抗癫痫治疗适用于存在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以及影像学提示有脑实

  质损害的患者,在首次发作后应尽快使抗癫痫药物达到有效血药浓度以控制发作,急性期过后可逐渐减量,一般不需要长期抗癫痫治疗,常用药物包括丙戊酸钠、卡马西平等.

  13.颅内压增高

  抗凝治疗对静脉回流的改善可有效降低颅内压,大多数轻度脑水肿无需特殊处理。严重颅内压增高可给予头高脚低位、过度换气、甘露醇、速尿、THAM 等降颅压治疗,不建议常规使用糖皮质激素,因其可能加重血栓形成的倾向,内科治疗无效时可考虑开颅去骨瓣减压手术,孤立性颅内高压患者可考虑腰穿放脑脊液、口服乙酰唑胺或脑脊液分流术

  。推荐意见:

  (1)尽早使用抗癫痫药物控制痫性发作(I级推荐,C级证据)

  (2)严重颅内高压可行脱水治疗或手术治疗(IV级推荐,D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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