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议至少在应用减肥药物前3个月内评估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然后每3个月评估一次。
(5)如果减肥药物是有效的(3个月里体重下降大于等于5%)和安全的,建议可以继续服药;如果在3个月里减肥药物无效(体重减轻小于5%)或有安全、耐受性的问题,建议停药或者用替代药物治疗。
(6)建议根据疗效和耐受性来改变剂量,不超过获得批准的剂量上限范围。
(7)对2型糖尿病超重或肥胖患者,建议同时应用降糖药。一些降糖药具减肥的功能(如GLP-1类似物或SGLT-2抑制剂)。
(8)患心血管方面疾病的肥胖者,建议使用非拟交感神经药物(如氯卡色林和/或奥利司他)。
表1. 常见减肥药物的优点和缺点
a 体重下降不显著(2%–3%);体重下降显著(3%–5%);体重下降非常显著(>5%)。
b 长期观察数据指为期 1–2 年的研究。
3、如何使用那些可能致体重增加的处方药?
多种处方药可导致体重增加。对于那些同时患有其他疾病的肥胖病患者,如BMI≥27kg/m2合并其他疾病的患者或BMI≥30kg/m2的患者,在进行临床治疗时还需要考虑与药物导致体重增加的副作用。
所以需要考虑其他替代品药物,从而减少患者体重增加这一副作用。在没有理想的替代药物的情况下,可减少使用剂量。下面是指南给出的一些建议:
(1)建议对那些超重或肥胖的2型糖尿病患者,可以保持体重或让体重减轻的药物来作为他们的一线、二线药物。
(2)需要胰岛素治疗的2型糖尿病肥胖患者,提议加入以下至少一种药物进行联合治疗,从而减轻由于胰岛素引起的体重增加:二甲双胍、普兰林肽、或GLP-1激动剂。
对于这种类型的患者优先使用基础胰岛素,如单独使用胰岛素或胰岛素与磺脲类药物合用。
(3)建议将ACEI类、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和钙通道阻滞剂类降压药而不是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作为患有2型糖尿病肥胖患者合并高血压治疗的一线药物。
(4)当抑郁症患者应用抗抑郁药进行治疗时,建议患者预先估计自己能接受的体重增加程度,进而来决定是否接受治疗。
(5)一些抗精神病药物可引起体重增加,建议使用对体重影响较小的替代药物,在患者知晓该药所引发的体重上升风险的情况下决定是否采用该药治疗。
(6)抗癫痫药物可引起增加体重增加,应当在患者知晓该药所引发的体重上升风险的情况下决定是否采用该药治疗。
(7)当BMI≥30kg/m2或BMI≥27kg/m2合并其他疾病者需要应用避孕药物时,建议使用口服避孕药,因为注射避孕药会引发体重增加,而且必须事先告知使用者这一风险。
(8)在进行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时,由于体重增加不可避免,建议监测患者的体重和腰围。
(9)当患者患有慢性炎症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建议使用非类固醇消炎药和改善病情抗风湿药物,因为皮质类固醇会增加体重。
(10)建议使用抗组胺药减少中枢神经系统活性,以限制体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