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缺血性脑卒中早期治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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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议:有静脉内溶栓禁忌证(如近期手术)的患者可接受动脉内溶栓。
三级建议:即使有条件给予动脉内溶栓也不能阻碍对合适的患者进行rtPA静脉内溶栓。
八、抗凝药物
三级建议:①不建议急性期应用抗凝药物来预防卒中早期复发或改善神经功能和预后;②考虑到严重的颅内出血并发症,中重度卒中患者不建议紧急抗凝治疗;③不建议静脉rtPA治疗24小时内开始抗凝治疗。
九、抗血小板药物
一级建议:多数患者应于24~48小时内接受口服阿司匹林治疗(起始剂量325mg);
三级建议:①阿司匹林不能作为包括静脉rtPA溶栓在内的其他急性干预手段的替代疗法;②不建议阿司匹林作为溶栓后24小时内的辅助手段;③不建议氯吡格雷单用或与阿司匹林联用治疗急性缺血性卒中;④除临床研究外,不建议静脉内常规应用血小板糖蛋白IIb/IIIa受体拮抗剂。
十、扩容、扩血管和
诱导血压升高
一级建议:个别病例中医师可应用血管收缩药改善脑血流,此时建议密切监护神经及心功能。
三级建议:多数患者不建议给予药物诱导血压升高。
十一、外科干预
急诊颈动脉内膜切除术等外科方法治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缺乏证据,不足以形成建议,手术未必能改善患者预后且具有极高的风险。
十二、血管内干预
二级建议:①MERCI装置对某些筛选患者能抽吸出动脉内血栓,但对预后的作用尚不明确;②其他血管内机械性治疗的作用还难以确定。
十三、急性卒中的
复合再灌注治疗
三级建议:除临床试验外,目前不建议联合干预手段(联合应用神经保护剂或机械方法)恢复灌注。
十四、神经保护剂
三级建议:神经保护剂对改善预后的作用尚不明确,目前无法推荐。
十五、入院与急性期处理
一级建议:①采用综合的、专业化的卒中护理体系协同康复治疗;②采用标准化卒中护理程序;③轻度患者提倡早期活动,以预防卒中后亚急性并发症;④饮水或进食前评估吞咽功能;⑤疑似肺炎或泌尿系感染的患者应给予抗生素;⑥不能活动的患者皮下注射抗凝剂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但用药时机尚不确定;⑦同时治疗合并症;⑧早期干预预防卒中复发。
二级建议:①不能经口进食或饮水的患者在恢复吞咽功能的的过程中放置鼻胃管、鼻肠管或PEG人工喂养以维持水分和营养物质的平衡,但放置PEG的时间尚不明确;②阿司匹林可预防深静脉血栓,但效果不及抗凝药;③不能接受抗凝治疗者建议间断使用外在压迫装置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
三级建议:①营养补充不是必须的;②不建议预防性使用抗生素;③应尽量避免留置膀胱导尿,需留置者应采取措施降低泌尿系感染风险。
十六、急性神经系统
并发症的治疗
一级建议:①累及大脑半球或小脑的严重梗死并发脑水肿和颅内压增高的危险较高,建议卒中后第1天采取必要措施并严密监护,存在恶性脑水肿危险者及时转运至有神经外科专业人员的医院;②急性脑积水(常因小脑受累)时建议放置脑室外引流装置;③外科减压手术去除占位的小脑梗死组织可挽救生命且康复较好,虽证据有限,建议大面积小脑梗死患者接受该项治疗;④卒中后癫痫的治疗与其他急性神经疾病的处理原则相同。
二级建议:①大面积脑梗死后的恶性脑水肿患者建议积极接受药物治疗(如渗透疗法等),但这些措施均未得到证实,过度换气是一种短效疗法,药物治疗可能延缓减压手术;②对于大脑半球梗死后的恶性脑水肿,减压手术可挽救生命,对致残率的影响尚不清楚,患者的年龄和发病的侧别(优势还是非优势半球)均可影响治疗决策,尽管对严重的患者推荐手术治疗,但医生应告知家属手术的各种风险。③缺血性卒中后无症状性出血的治疗尚无相关建议。
三级建议:①不建议给予卒中后脑水肿和颅压升高者皮质类固醇治疗;②卒中后未发生癫痫者不建议预防性使用抗惊厥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