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部真菌感染治疗指南

时间:2011-11-27 下午 11:31:43   文章来源:医学论坛报    作者:佚名  

 

  孢子丝菌病

  ●对轻至中度患者,基于肺部影像学及氧合情况,予伊曲康唑(200 mg,bid)治疗3~6个月(BⅢ);对重症患者予两性霉素B 0.7 mg/(kg·d)至好转或累积剂量达2 g,其后予伊曲康唑(200 mg,bid)治疗3~6个月(BⅢ)。

  芽生菌病

  ●对于轻中度患者,予口服伊曲康唑(200 mg,bid),免疫健全者疗程6个月(AⅡ),免疫缺陷者12个月。

  ●对于重度患者,予两性霉素B 0.7~1.0 mg/(kg·d)至症状改善(BⅡ),其后予伊曲康唑(200 mg,bid)治疗,免疫健全者疗程6个月(BⅡ),免疫缺陷者疗程12 个月。肾功能衰竭患者,首选两性霉素B脂质制剂。

  ●对于侵犯骨骼患者,建议伊曲康唑疗程延长至12个月(CⅡ);对于中枢神经系统受累患者,无论免疫健全或缺陷,均不建议予三唑类药物单药治疗(DⅡ),前者予两性霉素B 0.7 mg/(kg·d)至其累积剂量达2 g(BⅡ),后者予两性霉素B 0.7mg/(kg·d)联合静脉或口服氟康唑400~800 mg/d治疗至症状改善(BⅢ),其后继续使用氟康唑≥12个月(BⅢ);艾滋病患者应继续长期口服氟康唑(400 mg,qd)至免疫重建(AⅡ)。

  球孢子菌病

  ●对于多数免疫健全患者,若无其他播散性感染危险因素,不建议抗真菌治疗(BⅡ);对于有中到重度临床症状或症状持续6周不缓解者,建议予三唑类药物抗真菌治疗3~6个月,若无好转可延长疗程(BⅡ)。

  ●对于免疫功能缺陷者,在免疫抑制较显著时期(化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CD4细胞<250个/μl)可予氟康唑(400 mg/d)或伊曲康唑(400 mg/d)治疗(CⅡ)。

  ●播散性患者,不论免疫功能如何,均需治疗。对于无脑膜受累者,建议予氟康唑(400 mg/d)或伊曲康唑(400 mg/d)治疗≥1年,至临床改善并稳定(BⅡ);骨骼受累者首选伊曲康唑;对于严重或难治患者,可予脂质体两性霉素B5 mg/(kg·d)或两性霉素B0.7~1.0 mg/(kg·d)至临床改善,续用氟康唑(400 mg/d)或伊曲康唑(400 mg/d)治疗≥1年(BⅢ)。对于脑膜炎患者,建议终生氟康唑(400~1000 mg/d)或伊曲康唑(400~600 mg/d)治疗(BⅡ)。对于三唑类治疗失败的脑膜炎患者,建议有选择地使用两性霉素B鞘内注射治疗(BⅢ)。

  隐球菌病

  ●对于免疫健全患者,初始予氟康唑400 mg/d治疗,临床改善后减至200 mg/d维持6个月(AⅡ);或予伊曲康唑400 mg/d 6个月(BⅡ);若有大块性病变或药物治疗后病灶不消退,建议有选择地行外科切除(CⅢ)。

  ●对于播散性或中枢神经系统受累患者,予两性霉素B 0.7~1.0 mg/(kg·d)联合氟胞嘧啶100 mg/(kg·d)治疗2周,其后予氟康唑或伊曲康唑(400 mg/d)治疗8~10周(AI)。对于颅压增高患者,若CT或磁共振成像(MRI)未发现明确的脑实质占位,建议行脑脊液引流(AⅡ),亦可行反复腰椎穿刺、腰椎引流、脑室腹腔分流、临时性侧脑室造瘘及甘露醇治疗(AⅢ)。

  曲霉菌病

  ●对于变应性支气管肺曲霉菌病,予泼尼松治疗(AI);若仍有多次哮喘急性发作,建议予长期皮质激素治疗,剂量>7.5 mg/d(BⅢ);亦可予伊曲康唑(200 mg,bid)治疗16周(BI)。

  ●对于肺曲霉菌病患者,除疑伴侵袭性病变患者外(BⅢ),不推荐抗真菌治疗(DⅡ);对大咯血患者,建议行急诊支气管动脉栓塞(BⅡ)或请胸外科会诊(BⅡ)。对于相关过敏性肺炎,不推荐抗真菌治疗,必要时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剂量可达60 mg/d,1个月内减停(BⅢ)。

  ●对于免疫缺陷的侵袭性患者,建议静脉伏立康唑治疗至临床改善,其后予伏立康唑口服200 mg(首选)或伊曲康唑口服400~600 mg/d至临床症状及影像学改变消退或稳定(AI);对于病灶局限的难治性侵袭性肺曲霉菌病患者,积极抗真菌治疗失败后,建议手术切除(C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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