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儿童发热性疾病,儿科医生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如下。
1. 病毒感染不应使用抗菌药物,仅在继发或合并细菌感染时方可使用。
2. 对于不明原因发热的患儿,治疗前应尽可能采集相关临床标本送培养及药敏试验,若盲目选择抗菌药物将会导致进一步的诊断困难。
3. 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试验前,可根据患儿的发病场所、感染部位、免疫状况及当地流行菌株等推测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选择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4. 除非有明确临床指征(如脓毒症等危重感染),一般情况下优先选择窄谱抗菌药物。
5. 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及感染程度决定给药频次,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如β-内酰胺类)应一日多次给药;浓度依赖性抗菌药物可一日一次。
6. 按照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严重感染(如脓毒血症)或抗菌药物不易到达的部位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应选择较大剂量治疗(治疗剂量范围高限),否则将导致治疗失败;治疗剂量不足还可导致抗菌药物耐药性增加。
7. 对于治疗剂量接近于毒性剂量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等),必须监测药物血浆浓度方可使用(尤其是对婴幼儿)。
8. 抗菌药物的给药途径应取决于感染的严重程度,轻症感染并可接受口服给药的患儿,应选择口服给药;只有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儿初始治疗需要静脉给药,且在病情好转后及时改用口服抗菌药物。
9. 抗菌药物联合用药仅在下述情况下采用,①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② 单一抗菌药不能有效控制的重症感染;③ 单一抗菌药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或两种及两种以上病原菌感染;④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产生耐药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⑤ 联合用药以减少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剂量。
应切记,儿童(尤其是婴幼儿)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器官的生理功能尚未发育成熟,药物代谢酶分泌不足,对药物的敏感性较高,耐受性差,因此极易产生药物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