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忽视血压参数变化
有效降压可以解释血压相关性心血管风险所带来的获益,但临床有时忽略了有潜在意义的其他血压测量指标,如血压的变异性、血压的昼夜节律、单纯夜间高血压及晨峰血压等。许多临床研究证实,血压在24小时内持续、稳定地达标才能有效地预防靶器官损害,达到预防心血管事件的目的。
有些患者诉说早晨一次服用多种降压药物,仍出现午后及晨间血压未被控制现象,却忽略了其服用的是短效降压药物,当然不能控制一天的血压。还有一些患者白天血压并不高,表现为单纯夜间高血压。对于这些患者,临床应进行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充分了解患者的血压变化情况,完善特殊类型高血压的诊断。根据动态血压监测结果选用长效降压药物或灵活调整服药时间。如果患者使用中短效降压药,每日须服药2~3次,每日单次给药的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
此外,高血压患者不宜在晚间或睡前服用降压药物的传统观点也应改变,特别是对于夜间高血压及单纯夜间高血压的患者,服药时间如何调整尚待新的循证医学证据。
5、降压达标方式掌握不足
高血压患者往往追求快速控制血压,有时用药仅1周,血压虽有下降但尚未达标,患者就开始抱怨药物效果不理想。缺乏临床经验的医师可能会在患者出诊时开具多种、大剂量降压药物,或在复诊时,根据患者主诉频繁换药或加药。事实上,平稳、和缓的降压才是血压管理的最佳方式,降压速度切勿操之过急。除非是某些高血压急症(血压突然升高伴严重的症状,或由于血压急剧地显著升高导致靶器官损害的发生)才需要快速降压。血压快速下降,可引发重要器官如心、肾、脑供血不足,甚至心脑血管事件发生,尤其是老年患者。
观察长效降压药物的最大疗效需要2~4周的时间,不能因为2~3天内血压无显著降低就否定药物的疗效。临床可以根据患者的血压变化情况逐步调整药物剂量,在数周或2~3个月内使患者血压控制达标。对于DBP低于60 mmHg的冠心病患者,应在密切监测血压的前提下逐渐实现SBP达标。
2010年中国高血压指南修订版提出,降压药物应用的基本原则为:①小剂量:初始治疗采用较小的有效治疗剂量,逐步增加剂量。药物的安全性和患者耐受性对于血压达标很重要;②尽量应用长效制剂:建议一天一次给药且有持续24小时降压作用的长效药物,以有效控制夜间血压与晨峰血压及预防心脑血管并发症的发生;③联合用药:2级以上高血压患者为达到目标血压常需要联合用药,对于血压≥160/100 mmHg或中危及以上的患者,起始即可采用小剂量两种药物联合治疗方案或用小剂量固定复方制剂进行治疗;④个体化用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和耐受性及个人意愿、长期承受能力,选择适合患者的降压药物。在达到140/90 mmHg以下之后,进一步降低血压应坚持个体化原则,充分考虑患者疾病特征及降压方案的组成等。
6、忽略高血压患者的其他危险因素
高血压是一种以动脉血压持续升高为特征的进行性“心血管综合征”。因此,患者在接受降压治疗时,临床也要充分考虑其是否合并其他危险因素(如高血脂、高血糖、高尿酸等)以及是否已有并发症的存在(如心肾功能不全等)。总之,要综合分析患者病情,从多个途径降低高血压患者的总体心血管风险,不能只单纯考虑血压。此外,临床还应注意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方式调整,降低食盐摄取量,增加高钾和高钙饮食,适当运动,注意减肥和保持良好情绪等。
总之,高质量降压的原则不仅要降低外周血压(肱动脉压),更要降低整个动脉系统血压(包括中心动脉压);平稳降低24小时血压(包括晨峰血压,并注意血压变异);重视对多重危险因素的综合干预(降脂、降糖、降尿酸,戒烟酒等);同时优化地制定个体化的降压治疗方案,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