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
第三章 临床护理实施
一、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循医嘱。药物使用和技术操作等护理实施必须严格按照医嘱执行。
(二)执行标准规范。认真执行《中医护理常规 技术操作规程》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充分遵循和贯彻中医学理论整体观、辨证施护,全面体现中医特色和优势。
(三)加强协调配合。在医院统一领导下,明确护理、医疗、药剂、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完善机制,相互配合,整体推进。
(四)强化检查评估。加强对医院各相关部门及临床护理岗位职责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分析问题,落实措施,坚持持续改进。
二、内容与要点
(一)工作内容
1.生活起居护理 主要包括病室及环境、皮肤护理、口腔护理等。
2.饮食护理 主要包括普通膳食、治疗膳食护理和饮食健康养生指导等。
3.用药护理 主要包括中药内服、灌肠、熏洗、足浴、贴敷、静脉给药等用药护理,药食作用指导及不良反应护理等。
4.情志护理 主要包括情绪调整、心理调护等。
5.康复护理 主要包括语言、肢体功能锻炼的中医保健操、健身操(如太极拳、八段锦)、音乐疗法等。
6.专科护理 主要包括疾病护理、症状(体征)护理等。
(二)工作要点
1.临床护理的实施应尊重患者。充分考虑患者习惯、喜好等。
2.临床护理应符合患者疾病证型的护理要求,同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
3.饮食护理特别是对患者膳食的具体指导应加强与医师和营养师的沟通。
4.中药用药护理应正确执行给药方法、时间、剂量,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5.情志护理应注重多种方法的综合应用,注意与患者家人的密切配合。
6.专科护理应注重解决某种(类)疾病、症状(体征)在临床护理中的突出问题(专科护理常规制定见附件)。
7.临床护理中遵循医嘱积极开展拔罐、刮痧、耳穴压豆、灸法、熨法等中医护理技术操作。
三、职责任务
(一)护理部门和护理人员
1.护理部
(1)负责组织全院各科(病区)规范地实施临床护理。
(2)负责组织、指导各科(病区)研究制定专科护理常规并督促实施。
(3)负责制定临床护理检查评估办法、标准、细则等,并组织实施。
(4)定期与医院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临床护理的实施。
2.科护士长、护士长
(1)负责组织本科(病区)全面、规范地实施临床护理。
(2)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并实施本科(病区)相关专科护理常规。
(3)负责组织开展本科(病区)临床护理工作检查。
3.病区护士
规范实施各项临床护理。
(二)医疗部门及医师
1.医务管理部门
(1)为临床护理实施提供医疗方面的相关保障和指导。
(2)加强对医师开具医嘱的规范化管理。
2.医师
(1)应当开具中医护理技术相关医嘱。
(2)加强对医嘱执行的指导、督促、检查。
(三)药剂部门
为临床护理实施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和专业指导。
(四)后勤保障部门
为临床护理的实施提供后勤服务,特别是膳食等方面的保障和指导。
附:专科护理常规制定
专科护理常规是指针对某种(类)疾病、症状(体征)在临床护理中的突出问题所采取的护理措施。
专科护理常规的制定,应在医院护理部(总护士长)组织指导下,由科护士长或护士长组织护理骨干具体负责。
一、制定的过程
(一)明确问题
1.应针对本科(病区)常见的疾病、症状(体征)。
2.应明确这些疾病、症状(体征)在护理中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3.针对这些疾病、症状(体征)所采取的中医护理措施具有明显的特色和优势。
(二)拟定草案
1.回顾采取的中医护理措施并进行疏理。
2.将汇总的资料进行评估,筛选出具有明显中医特色并能改善临床症状(体征)的措施。
3.按照常规的框架,与本专科及相关专业的医生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形成草案。
(三)征求意见
1.由护理部(总护士长)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对草案的意见。
2.根据常规草案的内容,全面征求所涉及部门、专业的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
3.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对草案进行修改后定稿。
4.由护理部(总护士长)将定稿报送医院审定。
(四)公布实施
1.专科护理常规经医院审定后发布实施。
2.护理部负责实施的具体组织工作,加强对护士长、护理技术骨干的培训是做好实施的基础。
(五)评价改进
1.护理部负责组织定期对专科护理常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2.在实施时应同时制定实施评价方案。
3.根据实施评价情况,应对常规及时进行修订。
二、常规框架
(一)疾病护理常规框架
1.疾病名称
疾病名称应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94-06-28发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为依据。
2.临床表现
3.临证护理
4.饮食护理
5.用药护理
6.并发症护理
7.健康指导
(二)症状(体征)护理常规框架
1.症状(体征)名称
2.临床表现
3.症状(体征)护理
通过中医护理方法,能够减轻或缓解的专科疾病症状(体征)。
4.专科用药护理
5.特殊饮食护理
6.情志护理
7.并发症护理
8.健康指导
第四章 质量评价
一、评价依据
(一)中华中医药学会制定发布的中医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二)其他中医护理工作的相关规定。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制定的中医护理质量标准。
二、评价组织
成立以主管护理副院长为组长、由护理部及护士长(主管护师以上人员)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建立护理质量专项考核小组,如护理安全管理考核小组、护理技术操作考核小组等,负责组织开展护理质量评价工作。
三、评价对象
包括各护理单元和护理人员。
四、评价内容
(一)涉及中医护理工作落实的要素质量、过程质量、终末质量。
(二)护理工作核心制度的落实。
(三)中医专科专病的护理质量,包括生活起居、饮食护理、情志护理、用药护理等方面的护理实施情况。
(四)中医护理常规的执行情况和中医护理技术操作情况。
(五)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程记录中的手术清点记录和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
五、评价方法
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考核、查看患者、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价。
六、持续改进
(一)护理部应及时汇总,分析中医护理实施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二)可以通过发放不合格报告、护士长例会、全院护士大会等形式及时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可召开专题分析会,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四)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对中医护理质量检查标准进行修订,不断完善。
七、部分中医护理质量评价指标
(一)中医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90%
(二)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0%
(三)每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不少于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