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度
(四)病员衣物用品污物清洗消毒:
1.污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污物箱、痰杯等应带盖,并经常消毒。处理人员应注意安全,避免感染。
2.各种污物应经指定路线送出。传染病房的垃圾、痰及大便纸,一律焚毁。脓、血污染的敷料应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消毒,必要时可焚毁。一般病房垃圾可倒入带盖垃圾箱内。
3.化验室、病理解剖室等检验物、标本、尸体及接种动物的处理,均应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制度。
4.传染病房污衣、被服等必须包好,再送洗衣房,先经过浸泡消毒冲洗后,再进行煮沸消
毒。
5.洗衣房应将有传染性的衣物、被服等附上明显标志,与一般衣服分开放置和处理。
6.芽胞细菌(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感染患者的衣物应用间歇灭菌法消毒。
7.供应室必须将清洁无菌与污染物品绝对分开,凡经传染病员或可疑者使用过的医疗器械
应包好并有鲜明标记,及时进行单独消毒处理。对高压消毒器应每次进行指示剂消毒效果检查,
定期进行细菌培养测定。
8.对洗净消毒过的衣物、被服,定期作采样细菌培养,并登记备查。
9.医院的洗衣房应建立安全制度。
三十五、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1.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小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毒、麻、限剧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交接班时,必须交点清楚。
5.药剂科对病房小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限剧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三十六、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1.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网,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
2.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本院和地段的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宣传卫生知识,健全清
洁卫生制度,做好除害灭病工作。
3.指导担任本院和地段的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好疫情报告、统计和传染病的消
毒隔离、家庭病床及访视工作。
4.指导并担任本院和地段的妇幼保健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和妇女病,儿童
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5.负责本院职工的体检、保健工作。本院职工的诊治、病休、住院、会诊和转院等,由预
防保健科医师根据病情和有关规定处理。夜间、假日急诊,由有关科医师处理,但所开诊断证明
不得超过三天。
6.建立并管理好职工病案。
7.保健医师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定期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