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发布

时间:2010-7-4 下午 02:19:2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所有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管理治疗工作的人员,在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有关资料、信息交资料管理员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不得丢失、自行销毁或拒绝归档。各级精防机构应当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患者个案资料,不得泄漏相关信息。

  6.1.1资料管理员

  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各级精防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和乡村卫生等基层医疗机构应该配备资料管理员。

  资料管理员应具备精神疾病相关专业知识,熟知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内容和相关制度,熟悉所有资料的存档方式,并能进行存档工作的改进,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

  资料管理员职责:A.负责本单位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数据存档管理工作。B.按照要求,做好文件、资料和数据收文登记并分发、存档。C.遵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资料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定期清点整理资料。

  6.1.2资料分类及管理要求

  6.1.2.1政策类

  政策类资料是指各级政府及卫生和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文件和函件。主要包括相关法规、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批示和批复等函件。

  此类资料的管理要求按自然年度、按时间顺序,从前向后整理、归档。如果资料内容较多,可以再适当细分。

  6.1.2.2技术类

  (1)患者个案资料

  患者个案资料是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和乡村卫生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与患者治疗和管理有关的患者个人的所有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摸底调查和诊断复核、门诊和住院治疗、应急医疗处置、社区/乡镇管理、家属教育和康复指导等过程中产生的资料信息。其中,尤其要注意保存患者申请治疗、应急医疗处置的申请和审批资料、知情同意书等资料。

  患者个案资料由专人保管,不得泄漏。

  患者个案资料信息应一人一档,以居委会、村委会为单位,按年度、依时间顺序做好登记,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负责保存。其中,患者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的资料,按照医疗机构诊疗的规定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存档。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整理患者个案档案,并按以下编号要求给每份档案编号。全部编号完成以后的新增患者,按顺序依次编号。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患者编号办法按照卫生部“居民个人健康档案”编码要求,采用16位码制。(此号码同时也将作为患者在“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编号):

  患者编号即:区县国标码(6位)+街道(乡镇)编码(3位)+居委会(村委会)编码(2位)+患者顺序号码(5位)

  区县国标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GB/T 2260-1999)》要求执行。

  街道(乡镇)编码:按照《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国家标准)(GB/T 10114-2003)》要求执行。当地已对街道(乡镇)编码的,执行现有编码;当地尚未对街道(乡镇)编码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照上述国家标准规则进行编码。

  居委会(村委会)编码:由街道(乡镇)按顺序编排(注意:编排顺序应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的顺序一致)。

  患者顺序号码:与“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号码一致,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按要求编排。

  (2)患者管理过程中的资料信息

  患者管理过程中的资料信息是指各级精防机构、社区卫生和乡村卫生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与患者管理治疗、管理人员、管理流程等有关的各种统计、汇总、报告等资料和信息。主要包括:各种管理流程文件、各级管理人员和个案管理员联络信息、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工作方案和总结报告等。

  县级精防机构负责对患者管理过程中的资料信息的收集、分析、统计工作,并按有关要求逐级上报,并将统计分析结果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反馈。

  对此类资料的管理,要求先按类别细分(如管理流程,管理人员,工作方案和总结,患者管理治疗情况统计信息和报表等),再按自然年度、按时间顺序整理、归档。如果资料内容较多,如对患者管理治疗情况统计信息和报表一类资料,还可以按照工作流程再细分为登记和复核诊断、门诊和住院(含解锁)、应急医疗处置、随访管理等。

  6.1.2.3工作和管理类

  工作和管理类资料是指各级精防机构、社区卫生和乡村卫生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产生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和宣传、人员培训、患者管理治疗质量控制、工作督导检查和评估考核等的计划方案、总结报告、教材、图片、音像资料等资料。

  对此类资料的管理,要求先按类别细分,再按自然年度、按时间顺序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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